2007年5月31日,“娄师白艺术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行新闻发布会,该展将于6月2日在北京开幕,展览恰逢娄师白先生九十华诞及从艺七十五年,展出的代表作品150余幅,有早期与齐白石先生学艺作品、中年创新作品和衰年变法作品三个阶段。图为在发布会上年近九旬的娄师白老人(右)展示当年绘画作品,对于往事依然记忆清晰谈笑风声。 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图为1936年娄师白与恩师齐白石在北京合影历史图片。 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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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1日,“娄师白艺术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行新闻发布会,该展将于6月2日在北京开幕,展览恰逢娄师白先生九十华诞及从艺七十五年,展出的代表作品150余幅,有早期与齐白石先生学艺作品、中年创新作品和衰年变法作品三个阶段。图为在发布会上年近九旬的娄师白老人(右)展示当年绘画作品,对于往事依然记忆清晰谈笑风声。 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图为1936年娄师白与恩师齐白石在北京合影历史图片。 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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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的得意弟子娄师白老先生今年已经90岁高龄,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将《齐白石辞典》的两位主编和某图书馆告上法院,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娄师白,系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的得意弟子,14岁便师从齐白石大师直至大师去世,长达25年之久,尊师若父,深得大师好评。娄师白之名,是齐白石亲自为其所取,意为“师从齐白石”。
但被告编写的《齐白石辞典》一书却故意歪曲事实,公然诋毁原告名誉。该书的娄师白辞条中含有“‘文化大革命’中,曾改名‘娄批白’,并声明与老师划清界限,‘文化大革命’后又改名‘师白’。”该表述严重颠倒黑白,原告从未更名“娄批白”,首先,有派出所的户籍登记可查,有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可查;其次,原告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直用名“娄师白”,原告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创作发表的多幅作品及当时的报刊报道均可表明;原告所在单位北京画院的组织证明及其同事崔某、韦某、吴某、黎某等十几位当事人的证人证言亦可证明。
2005年11月16日,原告曾以负有出版责任的某出版单位为被告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历经一审和二审,最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调解结案。应该说,该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已经对本案的被告的行为提出了警告,其本应从中吸取教训,但其不但没有改正自己的错误,反而继续扩大自己的侵权行为,在其重新送交某出版单位的《齐白石辞典》送审清样中竟公然删除了“娄师白辞条”,这种企图将原告从齐白石弟子中删除、不尊重原告是齐白石弟子这一众所周知事实的行为更是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综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判令被告收回已出售和赠予单位及个人的全部《齐白石辞典》,并在原告或其代表监督下销毁全部收回和库存的以及已经进入流通领域但尚未出售和赠出的《齐白石辞典》;判令被告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法治晚报》、《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湖南日报》、《长沙日报》、《湘潭日报》以及《美术观察》、《美术之友》、《中国艺术报》、《美术报》、《中国书画报》等全国性的专业美术出版物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经人民法院或原告修改、核准;判令被告重新出版不含有任何侵害原告合法权益内容的《齐白石辞典》5000册,其中“娄师白辞条”内容须经原告审核、修改、完善并最终确认。并用上述《齐白石辞典》更换已经出售、赠予的以及进入流通领域但尚未售出和赠予的《齐白石辞典》;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一百万人民币,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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