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京剧进中小学音乐课”的话题非常热门,但是大家争议最热烈的是推荐剧目中“样板戏”是不是太多这一问题,连正在开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也为此提交提案等等。但在我看来,值得怀疑的恰恰是“京剧进中小学音乐课”这个提议本身背后显露的文化观念和政策制订上的问题———北京的文化人多,靠近权力中心,容易把北京这里文化人的思考、喜好上升到“国家”的高度,然后又以政策的名义推向全国。
看这个政策推出的过程,首先是在京的著名京剧演员、学者等等提议京剧要进课堂,然后教育部决定今年3月起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开。但是这里最要命的一点是:是否有人征求过浙江越剧演员的意见?甘肃秦腔票友的意见?
反过来,我也想追问一下“京剧”作为所谓“国剧”是否是个不可变更的真理、事实,还是近两百年才有的一个“说法”?如果说京剧在北京、天津、上海还有一定流行基础的话,那在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等南方是否同样受欢迎?和京剧相比,越剧、豫剧、黄梅戏、川剧,沪剧、粤剧、昆曲又差在哪里?更重要的,在当地哪种戏剧的接受面更广?不要忘了,虽然全聚德烤鸭在北京受欢迎,但当年扩张到深圳是以关门告终的!
用一刀切的政策推广京剧实在偏颇———当初提议的人是痛感传统文化缺失才想加强戏曲教育,可是却忘记了“传统”的不仅仅是“京剧”一种,每个地方都有不同形态的“传统文化”,所以,中央政府制定的文化政策一定要有“通用性”,可以原则地说传统戏曲进课堂,然后由各地具体决定选本地传统的地方戏作为音乐课的增设内容。如果有地方愿意把京剧作为多选项之一,也成,只要当地有这方面的教学资源即可。
如今只提出京剧,而且有培训教师的计划,这等于是用国家财政资源推广单一的曲种———我不反对说“京剧”是一种“国粹”的说法,但是当政府用公共财政在全国推广这种实际上特定的、地方性、局部的文化类型,并非明智之举。说到底,我们国家有“大一统”的传统思维,近代才崛起的京剧如今摊上了“高雅文化”的牌位,历史不比它短的很多地方戏曲却没这运气。其实,地方戏受到流行音乐的冲击更大,只是这下里巴人俗文化不入很多北京文化人的眼目罢了。需要拯救和再认识的,不仅仅是京剧这一种剧种。
□周文翰(北京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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