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法2号法庭上演了一场9名原告状告4家出版机构的侵权官司“车轮战”。9名原告均是国画大师齐白石的后人,他们代表的是百余名齐氏后裔。这4起案件仅是齐氏后人状告出版社开庭审理的第一批案件,此类案件在全国立案25件,仅在沈阳中法就有19件。
家族起诉
2007年是国画大师齐白石逝世50周年。就在去年12月下旬,以齐白石子女、孙子、曾孙等9人为代表的百名齐氏后人将涉及全国各地的25家出版社、书店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近千万。长春、沈阳、济南等地法院先后在2007年的最后几天受理此案。
为什么在2007年底集中状告出版社?昨天,齐白石的孙子齐秉颐道出缘由:被告的25家出版社和书店都存在未经授权私自非法制作、发行、销售齐白石作品的行为,他们应该根据《著作权法》向齐氏后人支付近千万元的版权费。在打官司前,齐氏后人曾多次和相关出版社交涉,但都没有结果。而《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这意味着如果不在2008年1月1日前主张自己的权利,将超过法律的保护期。
首次开庭
昨日在沈阳市中院的2号法庭,从9时一直到17时30分,4起状告出版社侵权的官司接连开庭。杭州西泠印社、重庆出版社、上海书画出版社等4家出版社代理人接连坐在被告席上,沈阳新华购书中心成为第二被告。
据齐氏代理律师介绍,在12月下旬,原告通过查询,发现上述4被告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出版《齐白石篆刻精品赏析》、《中国书画册页精选——齐白石》等齐白石作品书籍30本,其中一部分在沈阳新华购书中心等沈阳书店购得。原告认为,被告在没有原告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多年来非法出版发行并销售齐白石作品书籍书目。被告未经合法授权、未支付稿酬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索赔金额达120余万元。
类似官司在沈阳中院立案19件,其中索赔金额最高的案件是诉香港某出版机构,索赔379万元,而索赔金额最少的也有10万元。原告选择在沈阳打官司,原因是涉案的侵权作品一部分在沈阳市销售。
辩论聚焦
·焦点1:是合理使用吗?
在法庭辩论中,被告重庆出版社认为,他们出版的齐白石作品是为介绍、评论大师作品而适当引用大师已经发表的作品,已经指明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属于合理使用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已经构成著作权侵权。
·焦点2:侵权已经终止
一家被告出版社提出,有两部原告主张的被侵权书籍早在十余年前出版,目前已经发行结束。即便存在侵权,侵权行为也已终止。但原告表示,既然在沈阳市场上还可以买到书,就表明侵权没有终止。
·焦点3:赔多少钱合适
上海一家被告出版社表示,根据著作权法,出版社愿意以最高标准支付齐白石后人稿酬,总计为3000余元。但齐氏后人表示,这场官司是侵权赔偿之诉,而非著作权合同诉讼,他们的诉讼请求是30万元的赔偿金而非3000元的“给付”稿费。(记者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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