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保护圆明园遗址 不得改变文物原状
2008年01月24日 10:46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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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曾经的繁华胜景,还是保留真实的断壁残垣?最近,中国一南一北两则关于圆明园重建的消息成为截然对立的公共话题。圆明园位于北京市西北部郊区是一座举世文明的皇家园林。原为清代一座大型皇家御苑,占地约5200亩,平面布局呈倒置的品字形,圆明园由圆明园、长春园、绮春园三园组成,总面积达350公顷。图为北京圆明园局部景观。 中新社发 郑雄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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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昨天举行的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有关部门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正在抓紧编制《圆明园遗址专项保护规则》,该专项规划中将就圆明园复建等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说,圆明园遗址的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2000年和2001年,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先后批准了《圆明园遗址公园保护规划》,包括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等在内的圆明园遗址保护工作都必须在该规划的框架下进行,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规划中“整治过程中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能对遗址造成破坏”的要求。目前,长期困扰圆明园遗址保护的住户搬迁、驻园单位腾退等难题得到彻底解决,圆明园遗址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记者席锋宇
【编辑:张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