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发出公开声明,表示该社于两月前出版的《〈时代〉上的中国面孔》一书(作者罗昶)有抄袭之嫌,向被抄袭者李辉表示道歉,并承诺即日起召回所有在途及尚未实现销售的《〈时代〉上的中国面孔》,连同库存,予以销毁,并保证不再重印。李辉表示接受出版社道歉,但保留依法维护本人权益的权利。
出版社 确实抄了,公开道歉
华东师大出版社告诉本报记者,他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对比,发现《〈时代〉上的中国面孔》一书确实与李辉的《封面中国》(东方出版社出版)的有些段落有相同、相似之处,有个别文字甚至与李著完全相同。因此,华师大出版社发出声明:“《<时代>上的中国面孔》一书的作者已经严重违背了与本社签署的有关不侵犯第三方权益的约定,不仅侵害了兄弟出版社的权益、侵害了李辉的权益,也给出版社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本社谴责这种违背学术规范的不诚信行为,谨向东方出版社和李辉先生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当记者电话采访该书作者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罗昶,他拒绝了采访要求。
李辉 接受道歉,依法维权
自2001年起,李辉开始着手研究美国《时代》周刊上的中国封面人物这一选题。2004年初,在“新闻会客厅”公开宣布将在2004年开始该选题的写作,2005年1月起,他的个人专栏《封面中国———美国〈时代〉讲述的故事》陆续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同年5月,该专栏由东方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李辉向记者指出,《〈时代〉封面上的中国面孔》在1946年之前的相关章节中,多处照抄或略加改写他的叙述文字和译文,且不加以出处说明。
对于华东师范大学的声明,李辉表示:“我接受出版社的道歉和处理意见,他们的态度是真诚和严肃的,同时在抄袭者和该书策划者大雅文化公司向我郑重道歉之前,我保留依法维护本人利益的权利。”
律师 出版社自律值得肯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律专家,上海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斯伟江律师。他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抄袭,实际上,侵犯原作著作权的责任应由出版社和作者共同承担,包括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和赔偿经济损失,出版社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知错就改,但侵权另一方作者也应该向李辉道歉和赔偿损失,如果李辉接受了这些,就不会起诉对方了。他强调:“这个事件说明出版社能自律,但主要问题还是出在作者身上,如果态度上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日后也会让人担忧。” (记者曹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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