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电影《投名状》的上映,该片的情节基础、历史上的真实事件“张汶祥刺马案”再度浮出水面。“刺马”号称“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凶手当场被捉,动机却迷雾重重,迄今难有定论。《投名状》表现的为兄复仇及政治阴谋,不过是历史上众多猜测中的两个版本。本文详述“刺马案”前后经过,您不妨当一回福尔摩斯,看看能否破解这百年疑案。
-刺客交代了三点行刺动机,漏洞百出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上任仅两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在箭场参加完阅射后步行回官署,刚走到官署后院门口,突然从人群中闪出一人,一边口呼冤枉,一边拔出匕首,刺入马新贻的右肋。冷兵器时代的刺杀行动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荆轲刺秦王尽管挖空心思最终还是一去不复返。可是,就在检阅完军队回家的路上,在成群的亲兵随从护卫下,堂堂的两江总督竟被一个大街上窜出来的刺客刺中了,而且刺得非常到位,马新贻第二天就毙命了。怪不得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更奇的还是刺客的供词。据刺客供称,他叫张汶祥,46岁,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当过四年太平军,其间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力不支,与时金彪趁机逃出,辗转回到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亲密。他交代的杀人动机有三点:一是他回到宁波后发现自己的老婆和钱财被一个叫吴炳燮的霸占了,于是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拦轿喊冤,马未受理。他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钱没有追回来,气急之下,逼老婆吞烟自尽,马应该对他的不幸负责;二是他的很多海盗朋友被马巡抚捕杀,海盗们说他最讲义气,应该杀马新贻为朋友报仇,同时也泄私愤;三是他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被马巡抚明令禁止,绝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对马的愤恨。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终于使张汶祥动了杀心,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了福建、江苏,两年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将其刺杀。
这份供词漏洞百出,却是官方认可的定谳,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尚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民间流传的说法:为兄弟复仇?为国家锄奸?
张汶祥刺马不惜性命处心积虑两年,就出于这么简单的动机?显然不能服众。因此从马新贻被刺起,关于张汶祥的杀人动机就有很多种说法。
《清稗类抄》就搜罗了另外两种:一说马新贻在合肥办团练曾被捻军头目张汶祥俘虏,张久欲投清,就放了马新贻,并连同其友曹二虎、石锦标与马结为异姓兄弟。后马新贻编选张汶祥的降军为山字营,并屡立战功,很快就升迁到了安徽布政使,对三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却逐渐冷淡。这时正好曹二虎把妻子接来同住,马见曹妻美貌,不仅设法骗奸,还诬陷曹二虎“通捻”将其捕杀。张汶祥为替二虎报仇,将马刺杀。
另一种说法是,张汶祥最初与一个叫徐弁的同是太平军李世贤部战士。李世贤兵败后,徐投奔马新贻,成了马的亲兵,张汶祥则到宁波开小押店为生。一次,张到杭州访徐,徐密告他说马新贻正私通甘肃回王准备反清(马新贻是回民),回王军队不日将南下,江浙一带由马负责征讨。张汶祥当场怒骂:“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后又因马新贻下令取缔非法营业的小押店,张汶祥生计被断,出于国仇私愤刺杀了马新贻。
-“督抚不和”之说在审案过程中得到了官方讨论
《清稗类抄》成书距刺马案未久,可见这些说法产生很早,但都只在民间流传,而马死于“督抚不和”的说法却得到了官方讨论,此说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正式提出的。
当时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惠衡犯了案子,归马新贻查办。王家璧认为丁向马“请托不行,致有此变”。他还说这个传闻流传很广,而且传播得很远。丁日昌“本系矫饰倾险小人”,江南官员那么多,大家偏偏怀疑他,未必是空穴来风。清廷向来鼓励官员“风闻言事”,王家璧此举也是人臣本分。但他的奏折当时就遭到了主审官郑敦谨的否定,郑认为丁惠衡的案子始终都是丁日昌大义灭亲,自行奏办,不会向马请托,当然也不会有怀恨杀人的事。事实的确如此,况且丁惠衡当时尚未投案,未经审理,更没有被杀头,丁日昌恐怕不至于因为走后门不成就动了杀心。
此外,章士钊认为:“夫文祥,官文书明明宣称洪秀全余党,粤捻两通,而其报仇远因,则在南田围剿一役。”章先生所说的南田洪秀全余党,在张汶祥的供词中是海盗,与太平军毫无干系。这很可能是章先生把张汶祥参加太平军的经历与海盗混淆了。说张汶祥为太平军报仇,可能性似乎不大。
-湘军集团是元凶的说法缺乏扎实的证据
马新贻死于湘军集团策划的政治谋杀案的说法起源也比较早,其中论述最全的是高尚举的《刺马案探隐》。他认为,在镇压太平军的过程中,曾国藩的湘军实力逐步做大,成了朝廷心腹大患,于是慈禧把曾国藩调离两江总督的位子,派马新贻担任,以牵制湘军势力。另外,马还肩负着调查太平天国财宝去向的慈禧密令。马的到任触动了湘军集团的利益,所以湘军指使张汶祥刺杀了马新贻。
随着电影《投名状》的上映,高先生观点多次出现于报刊网络,被认为最接近真实。但是仔细阅读完高先生的著作后,很容易就会发现他的说法难以让人信服。如作者说湘军将领曾给张汶祥立碑。这是一条关键证据,可是出处在哪呢?不注明资料来源是史书大忌。而高先生的著作还有另一大硬伤,那就是小说化。如写钦差张之万等三位主审官欲将案件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人商议的具体情节、对话、各自表情动作,作者描绘得栩栩如生,如同亲见,这显然是一本历史考证著作不应该有的。而细究之下,这些情节描写竟然出自高阳的《慈禧大传》!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两相对照,就可知此言不虚。这就非常难以置信了,高阳先生虽然深谙清史,但是其最成功处在于小说,小说中真真假假,怎么可以拿来做史料看呢?
此外高先生虽然指出了马新贻死于湘军主使的一些蛛丝马迹,但并没有给出任何确凿证据,作者提出的一些理由也多经不起推敲。如慈禧密令马新贻调查太平天国金银的下落以及马新贻上任前对兄长表示自己凶多吉少,这两条关键证据,据作者所说,是得之于马新贻后人,这就使其可靠性大打折扣。所以马新贻死于湘军的说法,尽管存在这样的可能,但还缺乏扎实的证据。
-此案牵扯面太广,传奇因素众多,真相已被淹没
曾国藩的幕僚薛福成曾在日记中说:“或谓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马公者。盖谓汶祥奋不顾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张汶祥究竟受何人指使?是湘军、太平军还是海盗?如说因帷薄事(男女欢合之事)被杀,似乎又陷入了“渔色负友说”,此说如此盛行,原因何在呢?张汶祥的供词是官方捏造的吗?为什么供词中张会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如果张与马并不认识,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张对马怀有如此深仇大恨?如果张与马相识,马的遗折为什么说自己是被“不识姓名之人”所刺?刑部尚书郑敦谨审完案后未及回京复命就在途中上书以病乞罢,而他14年后才亡故。是因为未审出真相,羞于做官吗?一切都是未解之谜。
总督被刺杀本来就罕见,何况又纠结着湘军、太平军、捻军海盗,甚至传教士等众多集团,牵扯到慈禧、曾国藩、丁日昌等重要人物,包含着反清、报仇、夺妻等诸多传奇元素,怪不得说法蜂起、真相难求。也许正因为太受关注,世人给出的答案太多,反而将真相淹没了。
○“刺马案”刚发生不久就被改编成了戏文,被京剧、文明戏等各种艺术形式编演。1949年“刺马”故事被搬上银幕,此后在香港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其中最有名的版本是张彻1973年导演的《刺马》。而最新版本是陈可辛的《投名状》。
○《投名状》中有一个情节是太平军苏州守将变相自杀,死于刘德华扮演的清廷将领之手,这纯属虚构。事实上,淮军攻破苏州时太平军的将领是慕王谭绍光。他16岁参加太平军,后隶属忠王李秀成,勇敢善战。在苏州保卫战中,他在议事过程中被太平天国内部的叛徒刺杀。(李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