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件
“异地再造圆明园”计划最近有了新进展。圆明园异地重建工程发起单位——浙江横店三农促进会近日宣布,在尚未开展大规模募捐宣传动员的情况下,发起方已筹集建设资金11.6亿元人民币。
据称,目前海内外已有多家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机构对圆明园的重建工程表现出极高热情和投资意向。圆明园重建工程的发起单位横店三农促进会和两家公募基金会计划明年4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国内首轮公募。
按他们的计划,圆明园复建工程计划总投资200亿元人民币,将按照圆明园历史实景1∶1重现,选址浙江横店镇西面的一片荒坡,总占地面积6165亩。2008年,圆明园复建工程将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计划在5年内完成,并计划于2013年正式对外开放。
公募资金异地重建圆明园计划甫一提出,就引发了广泛争论。反对者认为,圆明园是国人耻辱记忆的象征,所以应该保持它一片废墟的历史风貌。赞同者则认为,重现圆明园可以成为国家昌盛的形象标志,重建景观与旧址形成鲜明对比,对于渐渐淡忘这段历史的青少年是最好的教育。
复建与爱国何干(快评)
苗 苗
民间筹资重建圆明园,本属市场行为,只要有人愿意出钱,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本来无可厚非。此前,珠海已建了一个圆明新园,河北香河的天下第一城里也重建了部分圆明园景观。只是如果这样的商业行为自称为“爱国”壮举,似乎就有些蹊跷了。
我们首先要问,圆明园有必要复建吗?复建圆明园,复的是曾经的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可是,圆明园之所以成为国人心目中挥之不去的印记,并不在于它曾经代表的辉煌,而在于它背负的那段屈辱的历史和给今时今日的我们带来的警示。这一切,并不是复建一座全新的圆明园能够承载的。
我们还要追问,复建圆明园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是出于爱国热情还是商业目的?若是后者,为什么要以“爱国”为由,向社会公募资金?国人有这个义务吗?
若是真的出于“爱国”考虑,与其投入巨资异地再造“假古董”,倒不如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的圆明园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