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
1952年生于陕西南部丹凤县棣花村,1972年入西北大学学习汉语言文学,从此在西安工作和生活,专事文学编辑及写作。
主要著述
曾出版《商州初录》、《浮躁》、《废都》、《白夜》、《天狗》、《黑氏》、《五魁》、《怀念狼》、《病相报告》、《秦腔》等中、长篇小说。作品曾获全国文学奖、美国美孚飞马文学奖、法国费米娜文学奖、法兰西文学艺术荣誉奖,《秦腔》获红楼梦·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作品已有英、法、德、俄、日、韩、越等20多种文字版本出版。
采访手记
今年9月,是贾平凹极为难忘又身心俱忙的一段日子。母亲过世,当选陕西作协主席,耗费三年时间五易其稿的长篇小说新作《高兴》出版……这些事情接踵而至,于公于私,都是生命中不能忽略之重。
经过记者多番电话加短信的联系,贾平凹答应接受采访。与两年前跟他进行的那次电话交流不同的是,这一回他选择笔答。就表达而言,作家有很多种,有的善谈有的能写,贾平凹显然属于后者。犹记得曾经熬夜整理他陕南口音浓厚的录音是如此不易,所以笔答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我将列满问题的采访提纲发给贾平凹指定的E-mail收件人,时隔一天便收到他长达七页的手写传真件,基本上有问必答,虽然依旧言简意赅,但足以说明问题。
20岁之前都生活在陕南棣花村的贾平凹,纵使在西安的时间早已远远大过在乡村的,可他从内心到文字仍有深切的乡土情结,“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里的”(《秦腔》后记)。自当年初入文坛到如今成为中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的笔下从未与乡村疏远过,即使当年颇受争议的“写城市文化人”的《废都》,也还是弥漫着乡土气息。其新作《高兴》的故事发生在西安城,主人公却是来自商州“清风镇”到西安拾破烂讨生活的农民们。他在书中讲述了几个心怀梦想的农民在西安拾破烂的故事,其中辛酸引人深思。
他对《高兴》的构思要早过两年多前出版的《秦腔》,关于西安的农民拾荒者的素材搜集是个琐碎而漫长的过程,为此他借助书中“刘高兴”的原型,他儿时的伙伴,长大后来到西安拾破烂的刘书祯去接近这些城市里的“边缘人”,到他们生活的“城中村”去,跟他们拉家常、抽纸烟、喝放了盐的苞谷稀饭,听他们绘声绘色地讲述在城里讨生活的喜怒哀乐,也尽可能地帮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
写作过程并不顺利,他曾把已经写好的十几万字付之一炬,一改再改,用手一遍遍誊写改好的稿子,30多万字的小说先后抄了五遍,难怪最后他的右手中指写到变形淤血。
写《高兴》与农民相互影响
说到写《高兴》的由头,其实我一直都有为进城的农民写一部长篇小说的想法,但是不知从何写起。三年前的那个下午,见到我的初中同学刘书祯之后,我发现自己突然寻到了写作的突破口。
他是个非常善谈的人,说话充满细节,乐观幽默,这种人特有趣味。其实我对他很熟,我们从小一块长大,初中时一起辍学回乡务农,此后他当了兵,我在西安上大学。后来,我得知他进城到西安拾破烂,还自己改名为“刘高兴”,我就有了写写他的冲动,也开始关注城市中拾破烂的农民群体。在我由刘书祯等朋友逐渐接近、走进这些拾破烂的农民生活的过程中,发现他们对外界的反应很敏感,甚至抗拒“城里人”的进入。我最初接触他们时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轻慢,我是去和他们认老乡,用拉家常的方式去接触他们,真诚地对待他们,他们也真诚待我。人与人一熟,我就发现他们其实极需要倾诉。
写作素材的获得并不容易,我搜集到的素材也面临着合理的取舍,可以说,我了解到的情况仅有一半运用到《高兴》之中。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并不是在写报告文学。写《高兴》的过程中之所以先后改了五次,甚至烧掉已经写好的十几万字,我想是心态问题。这些拾破烂的农民大多是仇恨城市的,他们会抱怨自己的困苦,当我以他们的眼光回过头来看这个城市,他们的情绪就影响了我,当然我会感觉到写出的东西就有问题了。在《高兴》的整个写作过程中,是这些农民在影响我,同时也是我在影响着他们。
说起先有《高兴》的构思,却先出版了《秦腔》,那是因为《高兴》的创作令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写,动笔写开后又感到自己对拾荒者的生活还不那么熟悉,于是就先写《秦腔》,毕竟《秦腔》里的生活我更熟悉。这两本书一本是写农民如何离开土地的,另一本则是写农民离开土地后的状况的,题材的内涵和所引起的思考是统一的。
书中的“刘高兴”总是在寻找那位移植了他的肾的城里人,他的内心真正在寻找的是他的出路,他寻找得很苦,也正是在这种寻找中他的生命变得更加悲壮。“刘高兴”已不是我们习惯认知的农民形象了,如果说《秦腔》是一曲农民的挽歌,《高兴》应该是农民悲壮的生命之歌。
《高兴》全书主要是写刘高兴、五富、黄八等二三个男人,闯入刘高兴生活的女子孟夷纯只是他“城市生活”中的一部分。因为我这部作品的本意并不是要写爱情故事,所以她在小说进行到一半时才出现,但孟夷纯这个人物是有原型的。《高兴》中刘高兴和孟夷纯的交往始终没有实质上的身体关系,刘高兴常在梦里和孟夷纯恋爱,对这些城市里的农民的爱情,我是持悲观态度的,他们的“相爱”是没有结果的,好像是刺猬聚在一起,相互取暖又彼此刺痛。《高兴》的结尾,五富死了,刘高兴和孟夷纯们的未来仍没有归属,想到这些人的出路,我很困惑,这或许就是命运感吧。
写完《高兴》,我暂时不再想写这方面的小说了。我最近老在思考一个问题,想想就感到很害怕。这些进城打工的农民虽然面临很多问题,但还不算太令人忧心忡忡,我最担心的是这些农民工的孩子们,这些孩子自小跟随父母进了城,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身上并没有父辈的那些优点,如勤劳、厚道、善良,还有责任心,他们在城市里却染上了城市的不良习气,越发容易仇恨,使强用恨,散漫,缺乏责任心和宽厚。这可能要毁了两三代人啊!
在《高兴》这部让人读了高兴不起来的长篇小说中,我也写到很多人性的闪光点,比如高兴和五富、黄八之间的友情和照应,我要写出温暖感呀。小说到底应该怎么写?我想,只要读者读过之后能引起内心更多的问题和思考,作为作者的我就满足了。
文学边缘化并神圣着
我不是一位有计划的作家,这些年来,凡是我计划的东西从来没有实现过。当上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席之后,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太多的变化,以前我没少什么,现在也没多什么,至于写作,我想也不会受到影响。
至今没用电脑,我仍然用笔写作。在写《高兴》的第五稿时,删去前一稿的许多情节和评论性的文字,我尽力避免那种夸张变形的叙述,这是否就是现实主义的写作?写罢《秦腔》之后,我就觉得我适宜这种表述方式,别的什么我没多想过。那些与我现在常写的体裁反差太大的作品,比如历史小说,我没考虑过,我也写不了。
刘书祯到西安来,曾说他和我同样是瓷砖,我被命运贴到了灶台上,而他自己却被贴在了厕所里。他说他是闰土,我对他说,我可不是鲁迅,我只能给鲁迅提鞋,而你也不是闰土,闰土是中国旧式农民,你是现在的新型农民。在我心中,鲁迅是伟大的,鲁迅的精神够我们永远享用。《高兴》中的“刘高兴”是以刘书祯为原型,此前的《秦腔》中有个人物也缘于他,但我想我不会再写他了,一是没办法再写,二是没有写作的快感。
我的书出版了之后,他现在可有名了。许多电视台去拍他,记者去写他。我前些日子回老家去,他也回去了一趟,村里人都在取闹他,说:“你以后身上得带上笔,准备着给人签名呀!”
近年来颇有一些关于文学“边缘化”的说法,我觉得文学的社会关注度和读者肯定较以前相比是少了,但这并不妨碍文学的继续存在,文学依然还是神圣的吧。说到文学或者作家的力量,我当然希望通过《高兴》的出版能引起社会各界甚至官方对现在农民工问题的关注,但作家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影响呢?对此我心里也很清楚。写城市里拾破烂农民工的《高兴》可能没有多少农民工去读,这如同那些反腐败小说也没有多少腐败者去读一样。
不妨将作品写成社会记录
我从小生长在农村,我对农村与农民的问题保持长久的关注是一种必然,即使我在西安城里这么多年,已经是城里人了,如今站在城里看农村与农民,许多问题仍然看得清楚。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向农村扩展,同时大量农民离开家乡到城市打工,他们同土地的关系变了,农民没有了土地,他们也不再爱土地,而农民工又一时不能融入城市进而被城市认同,这些问题会越来越让人担忧。
我在《高兴》的“后记”中写道:“现在农村人给城里生娃哩!”农民养大自己的孩子,孩子去城里打工或上学却不愿再回到农村,我写这些话的时候,脊背上直透凉气。在回老家给父亲上坟的时候,我说《秦腔》里我写了农民怎样一步步从土地上走出的,《高兴》里写了农民走出土地后的城里生活,总算写完了。但是,农民在城里生活遇到的问题是无法用小说来解决的。作家不是政治家,起码我不是。我在《高兴》的“后记”中说过,当现在普遍认为不可能产生大境界大技巧的文学作品时,我们不妨将作品写成一份一份的社会记录,留给历史。
在今天发展经济、城市化建设加速的大背景下,社会大趋势是进步的,城市化也可能是一条出路,但要完成城市化,就必然要牺牲一代两代农民的利益。可是作为一个人,生命就那么不到百年,这又是够残酷的。我不否认自己是“城里人”,我也说过从内心深处厌恶城市,仇恨城市。对于城市的厌恶和仇恨是每一个从农村来到城市的人最初的普遍情绪,这或许是农民意识使然,随着在城市里生活得长久,这种情绪才会慢慢退去。我承认我内心深处有农民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平常倒还不那么明显,当我接触到那些在城市里拾破烂的来自农村的拾荒者,写到“刘高兴”,自然而然我就开始随着“刘高兴”们的眼光去看问题了。我前面也说了,整个写作过程,“刘高兴”在影响着我,之后我也在影响“刘高兴”。
其实,现在的农民,尤其年轻一代的农民很多都是中学毕业。他们有文化,城乡交流的时代使他们又有了经见,内心就十分丰富了。像书中“刘高兴”这样的农民,有着自己的精神世界甚至文化生活,喜欢吹箫看报,他们是新型农民。现在媒体上时常宣传农村的某某如何办企业,某某村干部如何带领村民致富,认为那些是农民中的典型人物,可那毕竟是少数,而“刘高兴”则是今日农村的另一种典型人物,他或许更具有普遍意义。
现在是题材选择我
对于海外作家的作品,那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作品,有些我读了,有些还未来得及看。不管我的文学水平是高是低,毕竟在从事着与文学有关的工作,当然要关注海外文学的发展动向。当代中国文坛的作家和作品,我会挑选一些他们的代表作来读,80后作家的当红作品我也会看。
写小说写到今天,怎么说呢,当初是我在选择题材,现在好像是题材在选择我,这不是说我有多么了不得了,而是说我已经到了50多岁,现在的写作中多多少少是有些使命感的。我觉得有些题材我应该去写,至于写得好不好,那是另一回事。写了这么多年,暂时还没有过厌倦或写不下去的时候,最大的困难是动笔之前的构想时间拉得越来越长,一旦一个独立完整的虚构世界在脑子里形成了,动笔写起来就顺畅了,很有欢乐。下一部作品还没有动笔,恐怕要花更长的时间去琢磨。
我很注意社会新闻,《高兴》一开始刘高兴背着五富的尸体还乡的情节就是受凤凰卫视上一则“农民工千里背尸还乡”新闻的启发改造而成的,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待社会新闻总是少不了的。
平日里,我过得也是极平常的日子呀,别人有什么爱好,我就有什么爱好。生活基本上没规律。每天早上到工作室,晚上12点后回家,在工作室主要写作和读书,但来人多,有事就写不成了。和我收藏的那些坛坛罐罐共处也有莫大的乐趣,它们会养我的气的。最近很忙,忙得乱七八糟的。(记者 丁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