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自恋
在自我的迷恋中,叙事主人公虽然带有强烈的自我原型倾向,但是作者与叙事者、叙事者与故事之间毕竟还相隔一层纸;那么叙事的自恋则完全打破了这种隔断,不但表现为对个人经验的执著与叙事能力的自负与依赖,而且更直接出现在文本表述中。
这种自恋形态从表面看也许不如以上三种明显,但它是自恋的变种,其艺术上的自恋倾向也更为隐蔽。从上世纪80年代马原所说的“我就是那个叫作马原的汉人”开始,越来越多的叙事者乃至于作者本人再也不肯默默躲在文本情境编码背后,总是要有意无意地跳将出来,做一个似乎可有可无的亮相,类似“住院的详情,将另辟专节叙述。现在让我们回到灯光昏暗的厕所”(荆歌《粉尘》);“我已经为钢笔灌满了墨水……我的构思早就烂熟于胸了”,“《捕蝉》写完了,我得给《作家》寄去”(刁斗《捕蝉》);“故事到此就应该结束了。真的,应该结束了,让我们停……”(韩东《反标》)等等的例子不胜枚举。早些年莫言的《酒国》在故事套中设置一个名叫“莫言”的大作家,并且还不忘暗示“此公非彼公”,此后他却在一片“莫言”声中省略了这种“仪式”。
当前确有作家特别喜欢在作品中公开写作时的构思过程,乃至于将自己的日常状态写进作品,这一点在叶兆言的笔下表现得特别明显。比如他在《采红菱》中借助叙事者这样夫子自道:我写小说通常先有小说名字,然后才有了要写的内容。我无端地喜欢上了“采红菱”这三个字。续写或重写《采红菱》这篇小说,成了我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关于厕所》则声称:“我一直想写一篇关于厕所的小说。有一个叫高晓声的小说家,谆谆教导我说,要写小说,首先要从自己感受最深的问题着手。这只是他无数唠唠叨叨的故事中的一个故事。”面对写作中呈现出的这种自我暴露、自我诉说、自我沉溺、自我炫耀等文学特征,拉斯奇进行了批判,称之为“利用自己的声名,在作品中大段大段地夹入了要不是因为出自一个响当当的名字的话就引不起任何注意的东西”(克里斯多夫·拉斯奇:《自恋主义文化》),从而成为一种“大言不惭的自我表露”。这一批判不无严苛,但确有警醒作用。
自恋叙事伦理亟待矫正
以上四点自恋形态主要是从当下中国文学创作现象中梳理出来的,当然它们并非绝对无关,而是彼此也有交叉,不过其各自的内在特性还是比较明显的。总起来看,从肉体到精神,从作家主体心理到叙事模式,它们构成了当下中国文学自恋情结的叙事伦理及其审美系统。
众所周知,在建国以后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中国文学中,自我与个性的声音在民族国家伦理的宏大叙事中并不强大,自恋的问题也不明显。即使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文学中,人的启蒙与主体性的觉醒也以“积极自由”的叙事伦理为主,自由、自尊、自爱和自我实现成为普遍性的审美诉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与“自恋”大异其趣。然而,时至上世纪90年代以降尤其是近年来,文学上却产生了大面积的自恋,并渐成一种情结。这究竟是为什么?
这种新型自恋叙事伦理的产生,有其文化语境变迁、作家主体性嬗变等主客观因素。作为当下中国文学的重要现象,自恋情结的膨胀给文学发展造成了明显的障碍和伤害,成为许多作家创作的瓶颈。独立性、思想性以及文化深度和崇高感在作家心目中日益坍塌,文学的想象空间愈加逼仄,文学面临着创造力匮乏的危机。自恋的膨胀又使文学丧失了真诚,虚伪和矫饰横行,带来了病态的叙述、语言和浮躁喧哗的文风,并进而造成了文学生态的混乱。
从上所述可见,自恋主义倾向已然成势,它所带来的问题已无可回避,如果当下的文学生态、创作惯性与理性空间不发生一场变革,如果自恋主义潮流汹涌而至,必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它会将自我的蒙蔽与自我的觉醒间的界限搅混,从而吞没我们时代文化建构的动力源,也将动摇我们时代关于自我认同与自我叙述的思想理论根基。(作者张光芒 系南京大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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