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自恋
相对于身体的自恋,近年来的文学创作中,精神的自恋表现得更为复杂一些,综合其要,是指叙事者将其对某种思想观念、精神倾向或信仰的坚守作为一以贯之的叙事目的,所有的叙事技巧、叙事方法乃至叙事立场都围绕着这一核心“旋转”,呈现出概念优先于审美的倾向,如张炜的都市批判创作、张承志和北村的宗教叙事、余秋雨的“文化散文”等,都渗溢出日益鲜明的精神“自恋情结”。
以张炜创作为例,出于对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给现代个体造成的生存阴影的拒斥,其叙事的主体性立场日益明晰,同时又日益简化为传统的道德实用主义。从《九月寓言》、《家族》、《柏慧》到《外省书》、《能不忆蜀葵》,他以“融入野地”的决然姿态,对超溢出传统文化道德规范之外的一切表达着“愤怒”,导致了对历史精神与人文立场的双重质疑。
从先锋文学转向“神性写作”的北村也有类似的倾向,具体说来就是将文学叙事当成了宗教信仰的形象性解说词,尤其是《愤怒》更有代表性。主人公李百义“经历罪恶、参与罪恶、摒弃罪恶”,最终以爱拯救灵魂的人生轨迹,几乎就是基督教义的具象阐释。信仰理念也许让人肃然起敬,可是叙事的断裂与突兀使这一形象较难获得血肉的丰满与统一。
当下小说还有一种流行趋向,就是似乎只要避开政治、阶级等视角,就有重新叙事的意义和创新价值。这种“非政治”和“非阶级”的创作倾向其实也是一种精神自恋。比如苏童的《碧奴》,过多的关于眼泪的叙事稀释了孟姜女传说的悲剧意义与人文情怀,成为一场勉为其难的叙事技巧的长旅。
与小说创作相比,散文由于体裁上的便宜也很容易滑入自恋的漩涡。这一点在余秋雨身上表现得特别突出。“文化人格”问题在被强调了多年之后,在其作品中仍不过是一个自明的价值判断标准,至于它的内涵及其与现代文化语境的内在关联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则少有审美化的追思,长而久之则陷入了一套固定的话语方式。余秋雨与上述作家一样,试图以文学解决文化问题,都因占据了某种思想高地而呈现出舍我其谁的自大型自恋倾向,仿佛只要凭借着精神坚守,自然就能获得文学叙事上的成功,结果却恰恰造成了对文学张力与弹性的稀释。
自我的迷恋
通俗一点说,自我的迷恋就是爱上自己不能自拔。如果说身体自恋与精神自恋是从文本的叙事立场、叙事声音、人物形象、主题思潮等层面渗透出创作者的自恋情结,那么自我迷恋则进一步表现为作家对自我的整体性的过度迷恋。自我的迷恋介于前二者之间,近似于弗洛伊德之“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但它却是自恋更为复杂的一种表现形态。这一点在“80后”写作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带有强烈自我原型情结的主人公几乎都是出身高贵、才华横溢、相貌出众、举止高雅、备受艳羡的王子公主型人物,“从巷子里穿过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那是一种隆重的检阅。我觉得自己是个引人入胜的孩子,于是神采飞扬”;“等到我长大之后才明白,我真正迷恋的是从我家到那个人身边的这一段路。它像极了我的一场表演,一场我精心打扮的演出。”(张悦然《这些,那些》)
在这方面,女性写作则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在自恋的女性主义那里很难分清其身体自恋与精神自恋,往往是种种因素混沌不清的混合。伊蕾、翟永明、唐亚平等女性主义诗歌毫不掩饰对自我身体样貌的仰慕与崇拜:“顾影自怜---/四肢很长,身材窈窕/臀部紧凑,肩膀斜削/碗状的乳房轻轻颤动/每一块肌肉都充满激情”;“我欣赏我吸烟的姿势/具有一种世界级的美感”。在陈染、林白笔下,“她们”不但“外貌美丽绝伦”,拥有“细嫩得可以挤出奶液”的白皙皮肤;气质更是“超凡脱俗”:“独自倚栏,一袭长裙,一双素手,一杯上好的碧螺春,一本中式线装书,一双秋水满盈的眸子,目光里似怨似嗔;若虚若实”(林白《回廊之椅》)。更多女性叙事者直接将自身当作日常生活最具审美性的表现对象。林白在《说吧,房间》中宣言:“自爱真是一个无比美好的词”,“我既爱我的身体,也爱我的大脑,既爱我的大脑,更爱我的心灵,我爱我的意志与激情,我爱我对自己的爱。”在以卫慧为代表的一批年轻作家的作品中,这种自恋被推向高潮:“我从来都比较容易可怜自己,自恋正是我身上最美的气质”(卫慧《上海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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