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在一个大多数人热衷谈论股票、房价的当下,你为什么会写像刘高兴这样边缘的拾荒者?
贾平凹:首先是刘高兴这样一个新农民闯入了我的世界。平时他们就好像是一只猫或一只狗,又或是一阵风,虽然进入了城市,但城里人视而不见。
新京报:你承认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但仍然有严重的农民意识,内心深处厌恶城市。那你自己怎么能冷静地书写?
贾平凹:我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还是经常感到不自在。初稿10万字我带着我和他们对城市的厌恶下笔,后来才醒悟过来重写。农民是对城市充满了偏见,但我不能把自己当成农民工,既然他们离开土地就必须正面城市。马克思也说过,乡村的都市化是国家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这条路可能要牺牲一代甚至两代农民,作家所能做的只是留下一份社会记录,很有限。
新京报:有网友批评这本小说写得跟刘高兴的流水账似的,你怎么看?
贾平凹: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用再考虑技巧。呈现这种语言状态,表面上看,是因为小说以刘高兴这个农民的第一人称来叙述,但更主要的是作者心态的折射。这个小说对我的老读者来说的确是一种挑战,我就写了两三个拾破烂的人的平淡生活,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但是写书法的人都知道,越是简单笔画的字越见功力。
新京报:小说发表后,刘高兴的命运有无变化?
贾平凹:他可成名人啦。人家都说他:“你身上带个钢笔啊,有人要找你签名呢。”他还写了3.5万字和我交往的故事,别人看了都说写得生动。现在他们一家三口都在西安,他投靠儿子送煤,他老婆先是去帮人家照顾病人,后来人家嫌她吃得多,把她辞退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