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二日电 (记者 应妮)因版权纠纷,末代皇帝溥仪的自传《我的前半生》日前被申请为无主财产。面对法院发出的认领公告,溥仪唯一在世亲弟溥任的代理人黎园今天在此间宣布,溥任一定会在法定认领期内认领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
一九六四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指示,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定稿本)曾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在社会上引起过强烈反响和好评。一九六七年溥仪去世,该书著作权由溥仪的遗孀李淑贤女士继承。一九九七年,李淑贤去世,她无儿无女,也没有其他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群众出版社因此于二00七年请求法院认定《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九月二十五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该书将收归国有,以后收益归国家。
对此事件,溥任先生的特别授权代理人黎园今天在京公布了溥任的意见:“作为溥仪惟一尚在世的亲弟,他将在认领期内认领溥仪所写的《我的前半生》(定稿本)。”
在清史专家、北京社科院研究员李宝臣看来,《我的前半生》(定稿本)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有溥仪十年日记(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七),记录了一个失势的帝王变成了平民之后的心态以及时代变迁,二是新增附了朱家晋先生对本书部分史实的订正。
黎园表示,溥任先生此次特意将《我的前半生》(定稿本)版权独家授权给同心出版社,一方面是其家族为了纪念溥仪先生逝世四十周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为经济利益,侵犯溥仪的著作权和隐私权,胡乱解密,严重伤害溥仪家属的感情。因此他还特别表示,该版一定要附上朱家晋先生的修订,保持原貌不能增减。
当受邀为该书写序时,溥任附上了这样一句话:“……辛亥革命以后,我的家族历史溶于民族历史之中,一并成为过去。……”
目前,群众出版社和同心出版社均表示等待法院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