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孔活动年年有,今年的活动却有点引人瞩目,首次由山东省政府与教育部、文化部等省部机关联合主办。9月28日的曲阜,名流云集,高官出席,祭孔大典上由山东代省长宣读祭文,并由一位副省长宣读“国人不可不知的五句《论语》经典”。在一个讲究规格的官本位社会,此举可谓盛况空前。
现代社会是一个文化多元社会,崇尚什么,不崇尚什么,应当属于一个人最低限度的自由。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祭孔活动一直是由民间主导,但2004年起却开始转为官方主办。这种将祭孔活动上升到“国祭”的行为,让我嗅到了一种一元思想的味道。
黑格尔曾说孔子的思想只是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如此次所谓五句经典之首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就是连地球人都知道的常情)把他话里的贬义翻转过来,这种常识道德其实就是指普世价值,而我们以前的时代错误恰恰就是忽视了常识。在这个意义上,重新提倡传统文化的某些方面,如儒家的民本思想,或有一定的救世作用。但也仅此而已。因为在我看来,孔子思想里缺少的还不是黑格尔所说的思辨哲学,而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人的权利。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要恢复礼乐制度。《礼记·乐记》云:“礼义立者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这就是礼乐制度的实质:建立在等级社会基础上的“和谐”。平心而论,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的全盘否定确是有所偏颇,古代社会并非全是人吃人的一片黑暗,但它的实际上的“和谐”,如果真正有过的话,本质上也还是建立在权利差序、各守其分的社会基础上。经历了现代性启蒙洗礼的国人,大概是不愿接受这种不平等的“和谐”的,除非这个民族患了失忆症,要让历史从头再来一遍。
正因为只是伦理常识,儒学才只能嫁接到其他思想学说上,汉儒对道、法、阴阳的吸收,宋儒对佛教禅宗的融合,都说明原始儒学不能成为一种统治术,此后的儒学改造是历史的必然。也就是说,两千年来各朝各代统治者从来也未曾有过单一的以儒治天下,而是“外儒内法”(法家的法,而非法治的法)或“内圣外王”的人治模式,而儒学伦理作为一种等级社会的纲常礼教,强调对秩序的维护和服从,更多成为一种对被统治者的规训。因此,与其如某些学者所说,儒学适合于治世,而不适合于乱世,不如说它适合于臣民社会,而不适合于公民社会。
在礼坏乐崩的时代,孔子曾极力想恢复礼乐制度,结果却归于失败。今天某些人要把儒学重新变成一种治术,甚至像某些人所希望的上升为“国教”,难道就能成功吗?在今天各种社会矛盾尖锐的情况下,社会和谐不是搞几次祭孔大典就能实现的,现代社会要实现和谐,唯一的路径只能是扩大公民的权利,注重社会分配的公平。并把这种公平视为一种个人的权利诉求,而不是社会的恩赐。
如何对待现代化与传统的矛盾,构成了国人一百多年来不断的思想交锋。友人邵建最近有一个提法,叫“中学为私,西学为公”。这个提法颇有意思,从现代政教分离的角度,注意到了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分际,或者也可叫中学为俗,西学为政(我们的共和制度就是来自西学)。比如,日、韩、台湾等地每年也都举办祭孔,但那只限于一种民俗活动。在这个意义上,我个人并不反对祭孔,因为世间已无袁世凯,其中如有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意图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这种公祭活动由政府介入甚至主持,就会让人产生歧义,似乎是在隐然提倡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具有政教合一的意味。
我觉得,如果有些人深感价值失范,真要找一个古人来顶礼膜拜,与其祭祀讲求“君君臣臣”的孔子,倒不如祭祀主张“民贵君轻”的孟子。六百多年前,明太祖欲罢孟子在孔庙中的配享,正说明孟子更难成为一种愚民的工具。尽管这位儒家二号人物的言论仍是出于治民,而不是民治,但作为一个两千年前的学者,能提出社稷之上是民的思想,毕竟是今天许多人都远远不及的。(景凯旋)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