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问及中国作协批准他入会有什么感受时,郭敬明称自己对此事抱着一颗平常心,“入不入作协都无所谓。能加入作协当然是件好事情,至少代表一种认可”。这个被法院判定有抄袭侵权罪错,也就是说有不老实案底的年轻人,这回讲的倒是大实话。
本来嘛,入了作协,写不写得出作品、作品有无销路,还得靠自己,他本来就不是靠作协提携成名的。作家作为“灵魂工程师”的迷信早已破产,如今的中国文坛没有一个公认的精神领袖。
郭敬明说加入某个组织,“至少代表一种认可”;“80后”代表作家张悦然认为“入作协和加入航模小组没有区别”;韩寒也认为“友情参与一下”未尝不可——这是以游戏的态度看待中国作协。可是我们知道,小孩子过家家、做游戏,是要挑伙伴的,对于自己看不上眼的人,会说:不跟你玩了!如果“组织”不拒绝他讨厌的人,他就会赌气自己走开。
所以,中国作协会员叶炜先生要就郭敬明“入协”致中国作协书记处公开状,对此表示抗议抵制;作协主席团成员陆天明激动地说:虽然中国作协不是选道德模范,但它也不能是小偷的天下,不能是贼的团体……
对陆天明所说的“这是对中国作协的一种侮辱”,我不予置评,但我强烈质疑文坛大佬王蒙、北大中文系教授和著名评论家陈晓明、张颐武的说辞。
这个老王一向不吝炫耀自己的雄辩和机智,这回的说辞却显露他的逻辑不及格。他强调,自己推荐的不是道德楷模,也不是先进人物。嘻,我们一向以为像雷锋一样“无私奉献”的人才是道德楷模、先进人物,而“小偷”是在道德水平之下的;今天王老告诉人们不够道德楷模、不能做先进人物的,不妨去做小偷!
这位前文化部长又说:“大家别把推荐进作协看得多重,不用把什么事情都掺和到一起考虑。写作是一个行业,你从事这个行业,出了书,还有人看,就可以入作协。”张教授的话异曲同工:“作协作为一个群众组织,跟别的协会一样(太谦虚了,中国作协是部级单位,官员职员和驻会作家可是财税拨款养着的),属于职业范畴,没有任何道德标示意义……”如此说来,中外企业讲“社会责任”都是无事忙,只要产品能销出去就行?诚然,作协、作家并不意味比别人道德高尚,但总该有一定的道德底线吧?中国作协不是也有维护作家知识产权的部门和功能吗?
陈晓明教授则宽容地说:“年轻人做事总有疏漏的地方,我们应该以关怀、教育、培养、帮助为主,不能因为犯了错误就一棍子打死。”不愧是著名评论家,用词真有分寸感!抄袭被转换成“总有”(难免)的“疏漏”,对拒不认错的纵容被说成了“关怀”,而坚持要郭道歉倒成了不宽容地“一棍子打死”青年人。
郭敬明在宁肯赔钱拒不道歉时,声明“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剽窃者的“原则”至今没有放弃,中国作协“本着爱惜人才的原则”却对他“破格”了。
为什么是这样呢?真教人有些想不通。这几天,中山大学让4000名大学生宣誓不随便会见网友,让人哭笑不得。我们的社会诚信已令师长对大学生像对幼儿园的小孩一样不放心,“大灰狼”何其多!而今,“堂堂”的中国作协却告诉世人,这个社会没有道德底线。
我想不通这桩荒唐事,细研文本,恍然发现,这单事,不过是一场多边的交易。
王蒙说:“是评论家陈晓明和郭敬明的出版人找到我……”瞧,出版人才是这幕好戏的策划人和编导。陈教授扮演的是出版商与中国作协的中介。郭敬明本来无所谓,中国作协要借重他在年轻人中的影响力,吸引“不跟文坛玩”了的青年们,他至少可以获得一种“认可”!那么,老王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呢?叶炜先生说他一不甘寂寞,二要炒作自己的新书。叶说的可能不准确,但以老王的精明,肯定不会干只赔不赚的事。
“世俗安足论,且尽杯中醑。”郭敬明入不入作协何足道哉,借以观世风人情之变而已!(鄢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