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舞蹈《千手观音》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昨天,71岁的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现更名为文工团)原舞蹈编导茅迪芳将总政宣传部副部长张继刚、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告上海淀法院。昨天,双方在法庭上争论的焦点是:到底谁创作了《千手观音》。
茅迪芳的代理人表示,茅迪芳早在1987年就以敦煌壁画、云冈石窟、云南节竹寺罗汉堂中的“千手千眼”观音造型为核心,融会贯通傣族舞蹈、长甲舞和印度舞蹈的特色并吸取了霹雳舞等多种舞蹈贯穿语汇,创作了《吉祥天女》(又名《千手观音》、《大佛》)舞蹈作品。可2005年“春晚”,张继刚以编导身份署名并由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演出的《千手观音》,与自己创作的《吉祥天女》有26处雷同,明显抄袭了自己的作品。据此,茅迪芳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100万元。
被告方的代理人举出了战友歌舞团原团长以及和茅迪芳一起创作《吉祥天女》的舞编顾某的证词,他们证实《吉祥天女》是应团里要求,由茅迪芳和顾某共同创作的。“茅迪芳创作《吉祥天女》是一种职务行为,且和他人共同创作,所以她不具备个人起诉的资质。”代理人还提出,《千手观音》是张继刚根据古典舞和汉唐乐舞创作的具有“一面观音、千手千眼”的独特造型的舞蹈,而茅迪芳所列举的舞蹈毫无原创之处,所以不可能构成抄袭。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