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城区房管局、东城区文管所、中保嘉业开发公司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东城区房管局、区文管所称“拆迁的地方肯定没有有价值的文物”。开发商引用五位专家的书面论证意见称,包括东四八条1-23号单号院已经没有保留的价值,可以全部拆除。
拆迁者:拆迁地无价值可拆迁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东城房屋管理局拆迁科工作人员表示,拆迁的地方肯定是没有有价值的文物的,有价值的文物他们绝对不会同意拆。
东城区文物管理所所长李仅录说,经过他们调查,东四八条拆迁的部分没有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没有挂牌的需要保护的院落,也没有普查登记的文物项目。“我们给开发商表示过,新建的房屋在色彩上需要和原来的保持一致。”李仅录说。
开发商中保嘉业公司董事长陈建胜说,虽然拆迁历时8年,但他们的拆迁手续是合法的。拆迁后,东四八条胡同北侧10米以内将是经过设计的四合院,而且不会像现在的四合院这样杂乱无章,现在的老房子已经很难说是四合院了,里面有许多违章建筑,四合院的格式也被打破了。
组织发布会的三方还出示了五位文物专家的亲笔书面论证意见,其中四位专家均对新建综合楼以及仿古四合院提出了修改意见。开发商据此认为东四八条1-23号单号院已经没有保留的价值。
市文物局:拆迁地有保护价值
昨日,对于东四八条拆除地段是否符合文保规定的问题,北京市文物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是由规委牵头负责的,作为参与部门,市文物局在保护区规划制定和保护措施实施方面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但是他表示,“既然已经被划进文保区,就说明肯定存在保护价值”。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此前发给开发商的函件已经充分表明了文物局的态度。
而且,已经被划进文保区的地方,就说明肯定存在保护的价值。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文保区的修缮是由各区具体负责,通常是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市文物局进行配合。他还介绍说,在涉及文保区或文保单位的新建项目论证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把专家的意见看作是专家对项目的肯定,不给专家出示所有的资料,对于涉及文保的地方,刻意强调不必要性。
2005年《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强调了“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指出要“旧城整体保护”,要“保护旧城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市文物局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把胡同拆了一半,还谈何胡同格局。就算是要新建仿古建筑,也还是不如原本留下的真正的老平房四合院。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