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孙菲菲状告整形医院侵犯肖像权获赔
中新社上海3月7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普陀法院7日披露,大陆女演员孙菲菲状告申城一整形医院侵犯肖像权,此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医院方在3月8日前一次性赔偿孙菲菲19000元人民币,并停止相关的侵权行为。
去年12月,女演员孙菲菲发现其照片被上海某整形医院使用在网站上进行宣传,委托律师向该医院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医院方停止侵权。之后孙菲菲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上海某医院侵犯肖像权,要求医院方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的宣传照片,并进行赔偿。
在孙菲菲律师提交的经过公证的证据材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某整形医院的网站上有关鼻尖整形的内容中,出现了孙菲菲的照片,而相关文章的内容则是有关鼻尖整形手术的一系列介绍。孙菲菲方面表示,该整形医院在没有经过许可擅自利用了孙菲菲的照片用作整形类医疗项目进行商业宣传,导致孙菲菲蒙受了诸多误解,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害。
医院方面最近表示,在接到孙菲菲一方的律师函后,已经及时删除了相关照片,希望得到孙菲菲的谅解。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医院方在3月8日前一次性赔偿孙菲菲19000元,并停止相关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