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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之女再吁停办“路遥文学奖”

2013年02月01日 1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应妮)路遥之女路茗茗1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再次呼吁停办“路遥文学奖”,同时呼吁任何个人或组织不要为这个活动捐款捐物。

  在著名作家路遥去世20年之际,以他名字命名的“路遥文学奖”日前在北京启动。而路遥唯一继承人、独女路茗茗此前曾明确表示,不同意目前设立“路遥文学奖”。

  1日她再次向媒体就一些疑问做进一步答复。

  就发起人曾对媒体说,路遥的文学成就是公共遗产,发起成立“路遥文学奖”是公益行为,不需要路遥家人的授权。路茗茗认为,既然父亲的文学成就是公共遗产,那这个奖项到底办不办、如何办、谁来办,就应该按照《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而不能由一个或几个人来决定。

  她说,“我父亲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应该‘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他有着强烈的正直感和自尊心,父亲对生活的平和心境,让他一直刻意地远离鲜花和掌声。对于这样一个朴实的人,他肯定不希望背上任何人情的包袱。因此,我相信如果父亲在世,他也不会同意这么做的。”

  路茗茗表示,多年来我和我的家人,一直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里,从不想以父亲的名字沽名钓誉。但这个奖项以我父亲名字命名,以我父亲的名字向社会募捐,每一件事都涉及到我父亲的名誉权,我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影响父亲声誉的事情。

  尽管“路遥文学奖”的设立对于弘扬路遥精神、推动文学事业发展有益,但路茗茗认为活动组织者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国内现在各种各样的文学奖项有很多,有像“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那样真正有激励作用的权威奖项,但也有不少匆匆上马、昙花一现的文学奖。

  她表示,中国曾在2005年出台过《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对主办单位的资质、奖项的审批、周期、程序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设立这种全国性的奖项,必须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审核,以及达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让它的权威性、透明性得到公众认可,而不是个人一厢情愿就能把这件事做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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