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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清初文字狱六大冤案:毁掉意义堪比哥白尼的发现(5)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15日 09:01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0)

  “胆大”考官把雍正砍去了脑袋

  雍正朝文字狱冤案中还有一个叫查嗣庭的人。他是康熙四十七年进士,翰林院编修。雍正四年任江西乡试正考官,出个“维民所止”的试题,“维止”二字被认为是将“雍正”二字砍去了脑袋。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尽管死于狱中,他的尸身却难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儿子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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