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书店今日起须持证上岗
如今,在网络上购书已经成了不少人的选择。从今日起,不少“无证经营”的网络小书店将不见踪影。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9月30日后,还未按照规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仍通过网络发行出版物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卖家已然“持证上岗”,但相比实体书店盗版图书依然泛滥。
2009年,淘宝网发生了多起因卖家卖盗版书而招惹官司的事件,引起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关注。今年8月,总署下发了《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事先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9月30日后,还未按照规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仍通过网络发行出版物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并提交电信主管部门关闭违法网站。
按照通知规定,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的零售卖家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批发卖家除了场所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之外,注册资本也不得低于200万元;有总发行权的网络卖家要求则更高。对违反通知规定的,将依照《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记者昨日采访国内中小型网络书店聚集度最高的淘宝网相关人员马春茂时了解到,去年年底,淘宝网通过内部系统向卖家发布了“书籍卖家准入规则”,要求所有书籍类卖家在今年2月底前上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超过这一时间限制的卖家将无法在“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商品。“现在所有在淘宝网上从事图书零售、批发的卖家都上传了许可证,并且通过了我们的审核。”马春茂说。
记者浏览了一些网络书店发现相比实体书店盗版图书依然泛滥,对此,淘宝网马春茂表示,网络书店发现任何“侵权事件”处理和实体书店都是一样的,如果有权利人举报,淘宝网将删除或屏蔽盗版书链接,情节严重者,会移交相关部门依照《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罗皓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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