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下文物保护缺乏有效法律依据的情况,或将持续到2012年以后。昨日,北京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上,市文物局表示,将力争明年完成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初稿的草拟,并于2012年上报市法制办审改。
去年,市政协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2007年至2008年,4191项新开工建设项目,只有97个进行了考古勘探,近98%开工项目未进行过文物勘探。在委员和市政协的多份调研中,地下文物保护不利的主要症结在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文物勘探和违规处罚都没有细则。
地下文物立法已启动调研
去年5月,市文物局回复委员称,保护地下文物的立法已启动调研。在调查评估后,该局局长孔繁峙昨日表示,地下文物保护立法应包括保护范围界定、操作程序等。
“北京旧城外,凡占地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建设项目,应事先做考古勘探或发掘。”孔繁峙说,北京市在完成开发土地上的搬迁后,就应同时开展考古勘探,并将之作为发放“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委员称立法“太慢了”
目前,市文物局已完成立法论证报告。孔繁峙表示,近期将召集专家和相关部门论证,“力争2011年完成保护管理办法的初稿草拟工作,2012年上报市法制办审改”。
“与北京的建设速度比,这个法立得还是太慢了。”多名委员认为,按照市文物局安排的工作计划,相关立法要在2012年后。“这相当于抢救性立法,不能拖”。
参与督办会的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跟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加快对地下文物保护的立法速度。 (记者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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