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玲, 我有过二封信寄给你,但都没有收到你的回音。一封是寄给香港宋琪请他转寄给你的。内容是柯灵来信,附有一份出版法剪报。还有一封是安徽文艺出版社来函,是寄到Wilcox信箱的。这二信都是为了安徽文艺出版社要出版《张爱玲文集》而征求你意见的。因为从今年6月1日起实行出版法了。……现在大陆上文艺界有一股“张爱玲热”,其盛况不亚于四十年代,有很多的“张迷”,这是从港台方面传过来的。…… 为了关怀你,我说说我的外行看法。你过去的著作在近几年中大陆上重出版者很多,对你是好的,不是坏的。作为作家你在大陆上的名声现在很红,很有光采。本来没有出版法,人家用不到征求你的同意就可出版你的旧作,现在实行法治,必先与你联系。如果你不同意,有些像俗语所说“敬酒不吃吃罚酒”。但情况是应当问问清楚,如具体报酬办法等等,还可提出些要求,如酬金要汇至美国等等。不作答恐怕不好,是对捧你的人失礼。不直接答,通过我和柯灵传话也可以。我这些外行话如果不中听,请原谅我,出发点是好的。 K.D. 19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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