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中国作协官网报道,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冰在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委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搞好鲁奖评选是推动中国文学事业发展繁荣的重要举措,为了使评奖公开、公平、公正,作协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设置纪律监督组。李冰希望茅奖、鲁奖、少儿奖、骏马奖这四大文学奖的评选,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透明,越来越贴近读者和广大群众。
李冰在讲话中说,为了使评奖公开、公平、公正,作协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每届评委更新二分之一以上,评委在同一奖项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各项评委不交叉,京外评委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这些规定是针对历年来社会及文学界反映而制定的,至于是否完全合适,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
李冰介绍,今年的评奖,党组书记处决心要扩大社会参与度,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参评作品和备选作品二次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对其中不符合参评条件、有抄袭剽窃之嫌等举报。二是,备选作品确定后,请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每人一票发表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供评委参考。三是,新浪网、中国作家网、TOM网通过网络和手机举办竞猜活动,了解网民的评价和反映,供评委参考。鲁奖评选,要专家意见和群众意见相结合,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专家行使投票权。我们希望茅奖、鲁奖、少儿奖、骏马奖这四大文学奖的评选,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透明,越来越贴近读者和广大群众。
李冰说,大庆的“四严”是宝贵经验,干任何工作都要有“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态度、严密的组织、严明的纪律”,鲁奖评选也不例外。评奖条例中明确规定“确保评奖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委会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一旦发现此种行为,有关评委或工作人员的资格将被取消,有关参评作品的资格也将取消”;还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有作品参评的,或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参评作者的亲属、参评作品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等一切有可能影响评奖公正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初评委和终评委,实行回避制度。若发现有隐瞒者,取消评委资格,并不得再参与今后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
李冰讲到,这次评奖设了纪律监督组,对评奖全过程进行监督。评奖的纪律监督组,由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杨承志任组长,监督组的成员除了中国作协机关负责纪检的同志,还聘请六个省的作协的同志参加。每个评选组有一个监督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监督组的职能是:监督评奖是否符合评奖条例的规定,是否有贿选行为,是否有未经允许泄露不该泄露的评奖信息的情况,受理举报、投诉,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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