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底,河南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二号墓被认定为曹操高陵,毫无疑问,曹操高陵的发现对于广义历史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划时代的文化宝库。然而,曹操墓的认定也带来了不少的质疑和商榷,作为两次参与过“曹操高陵论证会”的考古学者,我在之前的文章《关于河南安阳“曹操高陵”的几个问题》中,重点考证了二号墓的年代、墓主的认定和汉魏薄葬习俗等方面的内容。关于年代,我以为“其相对年代定在东汉晚期至曹魏时期比较合适”,“至于为什么随葬了金银铜铁珠玉之物,主要是合葬及行葬者所致”, 进而认为“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这里想再作一点补充,并从学术探讨的角度对曹操高陵的疑惑给予动态释读。
关于曹操高陵的合葬
曹操高陵的认定证据除了墓葬形制和随葬品器物特征外,最关键的是出土了带有“魏武王”铭文的石牌与发现了后赵时期《鲁潜墓志》,无独有偶,《三国志·魏书》中记载的高陵位置也与之相吻合。因此,一些“质疑者”瞄准了石牌和《鲁潜墓志》,大肆渲染其时代的真实性。大家知道,学术的探讨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基础之上,把不诚实的考古资料作为前提,任何探讨都失去了意义。这是超出学术研究范围的议论,相信随着二号墓考古资料的公开发表、科学的历史调查和时间的考验,这些“质疑者”不是问题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从学术的眼光看,目前,考古发现的曹操高陵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是《三国志》中明确记载卞皇后与曹操合葬,卞氏死时70岁或71岁,但是二号墓出土的两具女性尸骨的年龄鉴定最大者与之相差二十余岁,根本无法对应。根据考古钻探,围绕一、二号墓的周围发现了陵园墙,陵园呈方形,面积8934平方米,北、南、东三面均发现有陵园墙,东墙外面还有一条壕沟。西北部分布着陪葬墓。陵园内有两座大墓,二号墓专家已推断为曹操墓,一号墓经过发掘基本上排除了是卞氏墓的可能性(根据观察,我认为是一座未建成的废弃墓)。两汉时期帝陵合葬有三种模式,“同茔不同陵”(两个相近陵园)、“同茔同陵”(一个陵园内两个并穴墓)和“同陵同穴”。据东汉时期的文献记载,大多帝王帝后采取的是同陵同穴合葬,也就是说卞氏很有可能合葬到二号墓中,因为二号墓严重被盗,很多人骨重要的信息消失殆尽(是否还有其他人骨已被盗出成为未知),如果墓葬中发现的两个女性中有卞氏的可能,年龄鉴定的拟合是必须进行的一个环节。卞氏如果不在二号墓中,就要寻找另外的卞后陵园或墓葬。
当然,如果说二号墓存在有卞氏的合葬,二号墓显示的时代信息就是公元220年下葬了曹操,公元230年又合葬了卞氏,那么,二号墓的年代自然就跨越了东汉曹魏两个朝代,里面的随葬品应当可以分成两组,年代上有十年的差别(不过,陶器十年的差别很难判断)。这样,二号墓出土了金器、玛瑙等似乎违背曹操遗令“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的贵重随葬品就有了合适的解释,即不是曹操本人的随葬品。从目前的考古发掘情况看,二号汉墓墓道的两侧存在两类不同的磬状坑和长(方)坑,一号墓墓道两侧只有长(方)坑,预示出二号墓使用年代的前后不同,这些坑究竟是一次同时使用或者是两次不同时使用,有待于考古发掘的最后判定。
关于随葬品的世俗化倾向
二号墓曹操高陵出土了许多盆盆罐罐,不乏猪圈、水井等生活化的随葬品,随葬器物石牌铭文中,赫然写着“木墨行清(厕所)”、“竹簪”、“竹翣”、“黄蜜金”、“白蜜银”、“亿巳钱”、“樗蒲”等极其世俗化的用品和游戏物类。对于曹操高陵的随葬品,与当时约三种人的意见相关:一是皇帝的赏赐物,二是曹操本人认为要随葬的东西,三是曹氏家室及明器制作者的物品。文献中记载曹操多次得到了汉献帝的赏赐,如“改授金玺,赤绂、远游冠”,这部分随葬品因为曹操本人遗诏“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的约束可能没有放入墓室。曹操本人“豫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晋书·礼志中》)的意见可能和石牌铭文上的“白绮裙”、“丹绡襜襦”、“黄绫袍”等记载相关。至于曹氏家室及明器制作者的意思大概分成两层,一层是表现曹操魏王身份的,一层就是当时社会民众随葬普及化的东西,也就是任何人在来世中都需要的物品。如是,出土的鼎、圭、璧等就代表了曹操的“帝(王)位”特征,而案、几、杯、盘、罐、壶等生活用器则成为一个时代随葬思想在曹操墓中的印记。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高陵的随葬品埋葬出现了三种形式,一种是实用器埋葬,如铁镜、铁甲、铁剑、铁镞、铁帐架等等,包括石牌铭文所提到的“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等等;一种是仿实物制作的明器类,出土的大多属陶器类都属于此;一种是墓中没有真正的实物或明器出土,只是标明了来世中可以使用这些东西,类似于今日农村丧葬中埋放大额存款折的现象,如“竹簪五千”、“亿巳钱五万”、“白缣画卤薄于(或游)观食厨各一具”。可见,“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晋书·礼志中》)的记载决不是虚言,考古发现曹操高陵的薄葬特点也与文献记载相符。
今后考古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文献的记载,曹丕即位以后对高陵进行了几次大的干预,从公元220年“二月丁卯”开始,“魏武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曹丕在同年十月“及受禅,刻金玺,追加尊号,不敢开埏,乃为石室,藏玺埏首,以示陵中无金银诸物也”。(《晋书·礼志中》)也就是说除了原先修建的陵园墙和祭殿以外,又在墓道上或墓道前修建了一座石头房子。那么,这个房子是否是带有画像的石头建筑,值得进一步勘察。之后不久,曹丕为了羞辱投降变节的于禁,“欲遣使吴,先令北诣邺谒高陵。帝使豫于陵屋画关羽战克、庞德愤怒、禁降服之状。(于)禁见,惭恚发病薨”。(《三国志·魏书·于禁传》)可见,陵物建筑中有壁画的存在。“至文帝黄初三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晋书·礼志中》)这是一次很大的破坏,但并不是拆除了所有的陵园建筑,陵园墙的发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再者,曹操遗令:“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据勘察,考古队在陵园的后(西)侧已经探出了一座东向的墓。前些时,洛阳公布的曹魏时期的曹休墓也是一座东向的墓,上世纪70年代清理的亳县曹氏宗族墓中也不乏东向。说明墓葬的东向成为曹魏区别于东汉、西晋帝陵的显著特征,这一点对今后洛阳曹魏帝陵的发现以及曹操陵园陪葬墓的判断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顺言之,如果出于学术研究及文物保护的需要,对高陵陵园内已经遭到破坏的小型陪葬墓不妨选定一两座再进行科学的发掘,以求得精确的历史信息。
还有,众所周知,西门豹祠是一个重要参考坐标,也值得进一步考古勘探发掘验证。
最后,我想说的是,随着考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文献记载的汉魏时期曹操高陵陵园的诸多组成要素会逐渐浮现出来,曹操高陵的证据链条将更加清晰。(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韩国河)
参与互动(0) | 【编辑:蒲波】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