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著协的“自肥算盘”啪啪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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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著协的“自肥算盘”啪啪响

2010年08月25日 09: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影著协上报电影使用费标准,将向网吧、网络、视频点播、交通工具等领域收取电影使用费,每年收入将达数十亿元(8月24日《广州日报》)。

  在2006年前后,卡拉OK的版权收费曾经招来很大的反对声,人们质疑的不仅仅是收费行为本身,还包括收费的主体,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等等。此次也同样面临这些问题。

  影著协上报的《使用费收取标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下位法,下位法的出台目的是为了保证上位法的顺利执行,使用费应该全额属于著作权所有者,从中收取10%的管理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影著协作为行业协会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收费标准?多数行业协会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但是当影著协参与到其中的利益分配时,它的角色就值得玩味了。

  而且,一旦实施就会产生两个不公平。首先,对著作权所有者不公平, 如果不是你的会员,这个标准是否适用?又该怎么判断网吧的点击量是否属于你的会员?其次,对广大消费者不公平,此次收费必然会通过利益传递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退一步讲,即便影著协有权制定收费标准,收费也并不是解决之道。有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消费了你的产品,或者复制盈利,这明显是违法行为,而你现在不是去追究其法律责任,反而是以交纳所谓的使用费息事宁人,这岂不是在变相地纵容?

  解决我国电影版权市场的乱象,最根本的还是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著作权所有者的利益,特别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控制和监督,让他们合法操作,不要总吃免费的午餐。像一些视频网站,没有签订合同就没有权利使用,这是最基本的判断原则,掌握证据之后依法追究其责任即可,而不是光想着收钱。 (李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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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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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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