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国家文化单位理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市场选择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初期,“钱”会迷人双眼,文化市场泥沙俱下甚至会乌烟瘴气。但文化前进的过程是可以调节的,文化市场除了看不见的手,还必须有看得见的手,政府和国家文化单位理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中国发展了,但坏事就像影子一样紧随好事,有时影子比原型还大,这取决于从哪个角度去照射。衣食足未必知礼节,反而是物质占有越多,精神的沙漠越扩大,我们活得越来越不安心,找不到幸福在哪里了。看一看我们周围的世界吧,楼盖得越高,窗户上的铁栏杆越密集;房子越豪华漂亮,围墙和大门防备越严;客厅越来越大,客人越来越少;城市越来越拥挤,人心却越来越远。
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这既是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也是值得我们深思和认真实践的基本问题。
文化工作者影响着社会的风尚,文艺作品代表着时代的精神。我们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社会职责,从人类发展的高度和全球化的视野,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总结和解读,充实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其次,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牢牢把握社会发展潮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第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发展规律,不动摇、不松懈、不折腾。只要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信心,对伟大祖国有忠心,对人民群众有爱心,对文化进程有耐心,对文化产品有责任心,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仅主流文化会发扬光大,还会形成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从根本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教授)
延伸阅读
三种思潮挑战反 “低俗化”
● 陈占彪
需求论。挑战“反低俗化运动”的第一种思潮主张,低俗化是“客观存在,大众需要”。持此一思想的人认为,既然文化中的低俗现象客观存在,又不可能消除,那就索性对此问题抱以宽容的态度,听之任之,允许它“合理”存在。
需求论者不仅没有意识到当下时代严重的文化生态危机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巨大伤害,更没有意识到与欲望的放纵、感性的泛滥相对的欲望的节制、理性的重建对于人成为一个全面的人的意义。
自由论。挑战“反低俗化运动”的第二种思潮强调,低俗化是“自由选择,不容干涉”。持此一思想的人认为,在文化选择与生活方式上,无论高尚还是低俗,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旁人无权干涉,政府更无权干涉,你一干涉,就是干涉了我的自由权。
自由是在“自律”限制下的自由,是讲“责任”的自由。个人在主张自我言行自由的同时,必须要不以作践人类所共同认同的价值、理性、风化、道德、伦理、法律、公序、良俗等为前提。在一个良好的公民社会里,作为社会人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限制在这个社会的法律和契约的公共性框架中。
艺术论:挑战“反低俗化运动”的第三种思潮宣称,低俗化是“艺术追求,无可厚非”。持此一态度的人认为,当代文化中的一些低俗内容(诸如人体摄影、行为艺术以及小说、影视艺术、文艺演出中的裸体展示、情色描写、性渲染、暴力、粗语脏话等内容)是艺术表达的需要和必要,是不能被视为低俗化的。此种看法也不无道理,但我们所面对的多是低俗的“艺术”,而不是艺术的“低俗”。是艺术还是低俗?表面上只是毫厘之差,但精神上还是有霄壤之别的。判断一个作品是艺术还是低俗,不是孤立地看具体的细节,而是看整个作品的“气场”。(作者为上海社科院文学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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