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又称媒体应遵守基本规范
“抄袭门”事件主角、清华大学教授汪晖终于打破缄默,于近日接受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专访。这也是他自3月份以来首次对事件进行公开回应。汪晖称,针对“抄袭”事件,将会有专门的调查报告出台,同时指出如果媒体以学术规范的名义展开批评,那么至少自己也应该遵守基本规范。不知道是否出于这样的原因,使得他选择了境外媒体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
回应“抄袭说”
汪晖指出,关于自己是否抄袭,首先要认定抄袭的标准,其次要认定抄袭的事实;前者需要研究相关的规章、法律,后者需要以文本为据,详细比对和研究各条指控。针对王彬彬文章中所提及的十处抄袭,汪晖说其中六条他在论文中提供了注释,但被王彬彬“忽略或掩盖”,“或者将所谓参见式注释曲解为抄袭”。还有两处属于技术性失误,即他的论文提供了注释,但重版时由于编辑分段,而将原注释与分段后的引文脱节。至于另外一些被王彬彬指为“偷意”的部分,汪晖则认为完全不能成立,“有很强的随意性”。
汪晖承认,作为一部22年前的旧作,《反抗绝望》存在一些缺点、疏漏。如果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批评,“我不但愿意接受,而且一定持欢迎态度,并在再版时吸纳这些意见”。但他同时指出,这些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回应,汪晖解释,因为这类问题在媒体中很难说明,应由学术共同体来澄清。“相比在媒体中炒作,我觉得只有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研究,核实具体指控,才有助澄清问题”。
看待学术规范
“抄袭门”涉及20多年前的著述,汪晖认为,这需要从当时学术规范出发研究相关的例证,才能全面客观说明问题。因为“离开历史的脉络和学科格局的发展,按照现在规范对以往的论著加以判断往往会造成很大问题”。他以注释的体例举例说,不同领域与时期有不同的学术惯例,引注的严格性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此外还有历史条件约束和一些出版惯例。
他指出,中国对于学术规范问题的讨论,始于20年前《学人》丛刊创刊之际。作为那场讨论亲历者和推动者之一,汪晖称自己和周围朋友曾对80年代学术方式做过深入自我批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从不拒绝批判和自我批判——但这个批判应该是真正的学术批判,也应该是从历史的观点展开的学术批评。”
评价此次争论
“抄袭门”事件引发学界和媒体旷日持久的争论。对此,汪晖明确表达了对媒体发表及转载王彬彬文章的意见:“为什么在发表之前不与当事人核实,在发表之后又以各种方式拖延发表不同意见?”他指出,如果媒体以学术规范名义展开批评,“那么至少自己也应该遵守基本规范”;“如果媒体工作者一面发表单方面的观点,另一面又参与组织针对某个作者的社会动员,你就很难信任这样的媒体。”
本报记者 邵岭
事件回放
今年3月,文艺理论研究刊物《文艺研究》刊出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长文,引述例子指汪晖1988年的博士论文兼成名作《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多处抄袭了李泽厚、勒文森、林毓生等中外学者的专著。3月25日,《南方周末》和《京华时报》分别以全文转载和摘录的方式,报道了王彬彬对汪晖抄袭的指控。《京华时报》同时采访了鲁迅研究权威钱理群以及汪晖本人,得到汪晖的简短回应:他在国外,尚未读到王彬彬文章,手头也没自己20多年前的著作,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之后,随着大量网站的转帖和媒体的跟进报道,“抄袭门”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热点,绵延数月,并将160名中外学者卷入其中,“挺汪”、“倒汪”各执一词。而在此过程中,汪晖始终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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