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 应妮)记者26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国家文物局及各地方文物局将会为志愿者搭建更多参与平台,支持、协调志愿者的工作。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印发。“意见”指出,文化遗产事业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正在逐步形成。在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艰辛努力下,许多文化遗产地免遭破坏,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意见”认为,当前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传承中华文明的事业需要相比,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队伍尚未壮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必须进一步认识文化遗产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志愿者工作对社会进步和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作用。
“意见”提出,要将支持、协调志愿者开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文物部门是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主导力量,志愿者是全社会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生力军。组织、鼓励志愿者开展工作,是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要积极、及时地向志愿者通报信息,使广大志愿者充分了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就以及面临的困难。
要更多地为志愿者搭建参与平台,提供发挥作用的机会。目前,志愿者施展才华和热情的空间还不够宽广,开展工作的渠道有限,发挥志愿者作用的社会环境亟待改善。要保护和鼓励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提供志愿者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机会。要通过媒体等平台使志愿者的事迹得到更广泛传播,从而感动并带动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文化遗产事业中来。
要更耐心诚恳地倾听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把志愿者的智慧和积极性化作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资源和动力。
要进一步肯定志愿者工作的成果和作用,大力鼓励志愿者队伍,表彰优秀志愿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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