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教授、中国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 赵宪章
问:新版电视剧《红楼梦》本着忠于原著的原则,将剧情、台词、大小角色设定等全都照搬上荧屏。有人冠之以“电视书”。请问,忠于原著就等于照搬吗?在艺术真实和再创作问题上应该如何把握?
——上海汾阳路 贺敬安
答:对于新版电视剧 《红楼梦》引发出的一些是非探讨,借用“雪中芭蕉”为例予以说明或澄清,也许颇为恰当。
“雪中芭蕉”是唐人王维所画《袁安卧雪图》的局部,最早著录于宋人沈括的《梦溪笔谈》。沈括提及此画,乃是有感于张彦远对王维的批评。张氏批评王维画物“多不问四时,如画花往往以桃、杏、芙蓉、莲花同画一景”。而沈括举“雪中芭蕉”为王维辩护说,“此乃得心应手,意到便成,故造理入神,迥得天意”,并进一步指出:“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
“雪中芭蕉”不仅是中国绘画史上的一桩千年公案,还常被视为分析艺术真实性的一个典型个案。雪本北方寒地所固有,芭蕉长在温热之南国,二者在画面上同时出现有违生活常识。张彦远批评王维作画“不问四时”,有一定道理。事实上,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还列举了其他类似错误。例如,吴道子画子路,饰以晋代才佩有的木剑;阎立本画王昭君,戴有国朝(唐朝)才时兴的帏帽,等等。在张氏看来,“生活事实”是艺术真实的参照,“衣服车舆、土风人物,年代各异、南北有殊,观画之宜在乎详审”。只有对生活进行“详审”才能达到艺术真实。王维的“雪中芭蕉”,显然违背了这一真实性原则,因而被批评为“画之一病”。
不过,将“生活事实”作为艺术真实的参照并非无懈可击。宋人朱翌就曾说:“右丞(王维)不误,岭外如曲江,冬大雪,芭蕉自若,红蕉方开花。”明人俞弁的《山樵暇语》也辩说某人在广西就“亲见雪中芭蕉,雪后亦不坏也”。王肯堂在《郁冈斋笔麈》中,更是用梁朝徐詀的一首诗来证明雪中芭蕉的存在,并且以“闽中大雪,四山皓白,而芭蕉一株,横映粉墙”的实例来论证雪中芭蕉 “盖实景也”。由此可见,倘若极南之地普降大雪,类似“实景”是有可能出现的。
这其实涉及到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可然律”或“必然律”。亚氏认为,诗比历史更真实,理由在于历史只记载已发生的个别事实,而诗人关心的则是普遍性,即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模仿历史。因此,艺术真实关注历史和现实的普遍性,即生活中“可能发生”和“必然发生”的事实,而不是“偶然发生”和“个别发生”的情状。
任何形态的艺术真实都是虚构和想像的产物,因此不必拿现实生活本身直接去比照、衡量和评论艺术。艺术家主要对受众的想像力负责,而无须过多对生活事实负责。仅将生活事实作为艺术真实判断的唯一参照,不能完全服人。同样,在艺术再创作方面,与原著之间也存在艺术真实性问题。《红楼梦》是以写实为主调的作品,但是其中也夹杂了类似太虚幻境这样的“魔幻”情节。电视剧作为艺术再创作,在编导过程中加入一些新的艺术构想也是无可厚非的。所谓忠于原著并不是要求照本宣科,而主要是指忠于艺术真实。
那么,怎样的虚构和想像才是艺术真实呢?合理的虚构想像和 “画之一病”的区别在哪儿呢?思考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对“雪中芭蕉”的争论上来。
王维的“粉丝”对“雪中芭蕉”最有力的一个辩护就是选择了从立意的角度出发。他们声称,《袁安卧雪图》实则表现出王维所信奉的佛禅精神,即芭蕉作为“速朽之物”能够“凌冬不凋……以喻沙门不坏之身,四时保其坚固也”。如果这是确实的,那么只要作品能够表达某种意义,都应当被视为一种真实,即所谓“造理入神,迥得天意”。就此而言,“艺术真实”又是有意义的虚构。回到《红楼梦》的翻拍上来,关键是要表现作者的立意、抓住小说的“魂”。在艺术创作和再创作过程中,今人与古人都不必画地为牢,更无需拘泥于牵丝攀藤的细枝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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