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昨天公布2008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例,本报曾经报道过的淘宝网店主网上卖假货一案入围。此外,华联综合超市销售300余瓶假茅台等案件入围。
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表示,2008年,全市工商局共查处1.6万余件案件,这10件是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在“3·15”前夕发布出来,一方面给商家以警醒,另一方面提醒消费者,注意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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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费侵权案例
1.个体户吴某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假冒的“PRADA”、“GUCCI”、“万宝龙”、“登喜路”等国际知名品牌商品,而且还标上“真品”、“真品水货”。海淀工商执法人员在位于韦伯豪家园小区一屋内查获300余假冒名牌商品。
2.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发布“权证一哥”的广告,称“一哥率众权迷10天拿下400%疯狂利润”,“一周获利20%以上”等,广告内容没有依据,广告主也未注册。
3.去年年初,北师大两名学生去协和医院看病时,被医托诱至同力医院看病,该医院的医生为他们开了10天20袋的中药水,并收取5800元高额医药费。该医院在网上夸大医师资质,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医院隶属于中国医学基金会。
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分公司销售的白酒中,361瓶普通茅台、两瓶30年佳酿都是假冒侵权产品。
5.平谷区东寺渠市场内的“亮子鲜鸡店”店主田亚利往白条鸡内注水,被消费者举报到平谷工商分局,工商对其罚款10万元。
6.北京朝阳普慧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冒的“现代”汽车配件,被朝阳工商罚款10万元。(记者袁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