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联合40多家企业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做出“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等10项承诺。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购物后“不喜欢”或“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换货。 中新社发 吕建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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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联合40多家企业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做出“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等10项承诺。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购物后“不喜欢”或“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换货。 中新社发 吕建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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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视购物出现的诚信危机,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担忧,他呼吁,应对电视购物节目和相关企业引入事先的资质审查,从源头控制广告和商品质量。
“如果行业整体不诚信的局面再得不到扭转,将变成另一个‘传销’。”武高汉指出,目前电视购物的不诚信主要表现为“广告虚假”、“质量不实”等问题。而电视购物企业作为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其从业人员素质、服务水平都有待提高。
武高汉为此呼吁,应尽快对电视购物广告和购物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引入事先资质审查,选择经营规模大、没有劣迹的企业,控制商品质量源头,防止其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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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炮轰”电视购物广告
“减肥丰胸电视购物广告是对女性人格的不尊重”。昨天,致力于打击微软黑屏计划的律师董正伟与另一民间公益维权人士肖均佑联名写举报信,指责电视购物广告。
两位维权人士在举报信中指出,电视购物广告在夜间“疯狂”上演,广告语误导消费者,尤其是减肥、丰胸购物广告通过模特前后对比,让消费者对产品产生误解。“这类广告以女性身体为卖点,是对女性人格的不尊重。”
他们将在今天把举报信递交给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查处并责令停播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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