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7月31号前支付宝等非金融机构须登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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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7月31号前支付宝等非金融机构须登记
2009年04月20日 0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称,经常上网买东西的人,肯定对支付宝不陌生。由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无需向银行支付任何费用,所以导致非法套现成本较低。央行近期发出公告要求,在今年7月31号之前,像支付宝这样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央行表示,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银行卡跨行清算、以及央行批准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都是需要申报的支付清算业务。而支付宝、资和信、Q币等,都在央行规定需要登记的范围之内。

  据中国咨询机构艾瑞咨询统计,我国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500多亿,而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的注册用户数,已接近国内网民总数的40%。而像支付宝这种从事网上支付结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由于当前没有明确法规和监管措施,这些机构在业务开展中存在利用信用卡套现、甚至洗钱等违规行为。

  为此,央行正携手银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制定针对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清算管理办法,重点对类似于支付宝的这种从事网上支付结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规范。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央行要求对特定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就意味着央行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清算业务规范的出台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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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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