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正在制定有关规定 让国企高管薪酬更有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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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正在制定有关规定 让国企高管薪酬更有谱
2009年04月17日 07:5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5日称,目前正在制定针对所有行业国企高管薪酬的总规定,但具体进度还未确定。就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高管薪酬水平,还需和国资委等部门商议确定。

  职务消费也在规范之列

  目前为国有企业制定薪酬水平的部门主要是人社部、国资委以及财政部。不久前,财政部已出台针对金融机构高管的“限薪令”,而国资委则在年初就召开多次会议,讨论今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如何确定。此前,人社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规定发于1994年,即《劳动部、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

  不过,近年来一些金融类国有企业高管收入过高,与普通职工的差距倍数过大;而在金融危机下,一些企业高管仍享有高薪,对高管薪酬制度的质疑不断。

  这次由人社部负责牵头拟订的文件将规定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结构、薪酬制度、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补充保险、职务消费规范方式以及监管体制等各个方面。而最终高管与职工的薪酬水平倍数将可能控制在10到12倍。

  激励“长短”结合

  据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人社部出台文件也必须与国资委进行沟通,以保持两者的一致性。国资委主要管理集团一级公司的管理层薪酬;股份制公司和上市公司等薪酬,一般由规范的董事会来决定。

  目前,央企高管的薪酬管理采取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金制度。企业负责人基础薪酬根据企业的经济规模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由于去年金融危机爆发,今年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规定也将相应调整。国资委今年在给高管定薪时,仍将以经营情况为基础。按此标准,今年不少企业负责人的薪酬都可能由于业绩的下降而降低。

  除现金形式的工资之外,国资委实际上也一直在探索中长期的股权激励。前不久,隶属于武汉邮电科学院的上市公司烽火通信(600498)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标志着停顿了一年之久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重新启动。

  据悉,负责央企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国资委综合局及分配局主要负责人的人事调整也在日前基本结束,这也为加快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工作创造了条件。据上海天强管理公司总经理祝波善透露,目前不少科研类国企都正对“股权激励”跃跃欲试。(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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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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