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基金公司分红 投资者可确定比例次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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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规范基金公司分红 投资者可确定比例次数
2009年04月11日 0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证监会最近发布规定,对基金公司分红进行了规范。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明确,基金公司在设计基金时,就要拟定收益分配条款。如果设计的是带有分红条款的基金,必须在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里明确,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每次分配的最低比例。

  另外,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里,要有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基金在确定了期末可分配利润之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发放相应的分红。规定明确基金合同中不能出现类似:“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等条款。

  对于新规发布带来的变化,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李薇举例分析说:“不再象以前那样,比如说我可能今年赚了100个亿,但是我可能只分掉其中10%,按照指引的要求,我的这个分红的最低的下限,以及分红的次数,都是投资者可以确定的。”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的这个规定主要目的是规范基金公司的分红行为,改变以往基金分红随意性比较大的现象,也让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之前,就能够清楚地知道基金在什么情况下会分红,分红的比例是多少。它还首次明确了基金分红的条件,即分配收益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只要在财务报表中有可分配利润,基金公司就应该分红。

  此前,曾经有基金公司在新基金发行时,才推出基金分红预案,以吸引市场眼球,促进新基金销售。专家认为,这次明确分红规则之后,这种现象将大大减少,同时,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赎回基金。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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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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