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现金分红规定提升了很多公司的分红热情。已披露年报统计显示,最近三年分红总额超过年平均净利润的30%的公司超过七成。不过与此相对应的是,有29家公司已经提出了再融资方案。
去年10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设置了条件,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记者统计后发现,已披露年报的257家公司中,202家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其中有149家公司的三年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了30%,占公布年报企业的73.76% ,而在这149家公司中,很多是通过2008年的现金分红达标的。按照2005年~2007年现金分红计算,其中的92家公司分红均未超过30%这个标准线。
而在202家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公司中,2008年拟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有146家,占比72.28%。从总体情况来看,146家公司2008年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18.34亿元。而已披露年报公司2007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则仅为109.02亿元。虽然2008年企业业绩不如上一年度,但分红规模却同比增加了9.32亿元,增幅为8.55%,可见再融资的目的极为明显。而事实也如此,在149家三年现金分红超过年均利润30%的公司中,至昨日已经有29家上市公司推出再融资计划,其中20家提出了增发预案,5家提出分离交易可转债预案,4家提出转债预案。
对于上市公司积极分红准备再融资的情况,广州证券分析师张广文认为,目前市场低迷,很多优质资产都出现贱卖状况,正是企业进行低成本扩张的一个契机,为了能够做大做强,融资就成了企业不得已的选择。其次,由于从去年年底开始,股市反弹了50%左右,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达到6000点左右的水平,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更少的股权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是如果股市再出现大跌,上市公司的融资方案也许会取消或者延期。毕竟谁也不想贱卖自己的资产。”张广文表示。(记者 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