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加强金融合作 三方面共建绿色信贷
2008年02月14日 09:42 来源:证券时报 发表评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通报了绿色信贷第一阶段的进展,指出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但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环保总局将与各金融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并从三方面努力建立成熟的绿色信贷机制。
潘岳强调,目前,绿色信贷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主要原因是还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阶段。这一方面是因为绿色信贷只是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制约;另一方面是因为,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护,还有利可图,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业,因而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此外,除了体制原因,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进还存在四方面技术难题。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从三个方面来应对这些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环保总局已经与银监会签订两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首次建立国家环保部门与宏观经济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指导,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三是加快环境经济政策制定,与环保信贷政策形成合力。(张达)
【编辑: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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