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日前银监会扩大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将之推广到全国31个省份。对此,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姜丽明指出,尽管试点范围扩大了,但现在仍然是试点。扩大试点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
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姜丽明表示,第一,扩大试点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内在需求。现在整体看,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是比较滞后,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矛盾还是非常突出的,不仅仅是一些中西部地区存在金融空白的问题,即使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同样存在着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地区和领域。这就需要通过扩大试点来加以解决。
第二,很多省都强烈要求加入到试点当中来。前六个省的试点,实际上已经证明,这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有效的增加农村信贷投放,促进“三农”发展。同时对激活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有非常良好的作用。基于这些考虑,很多省都向银监会提出了要求加入试点的申请。
第三,试点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总体来看,经过9个月的共同努力,试点地区的整体金融水平有所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对此也是非常欢迎和满意的。现在,我们已经批准了24家三类机构,这24家机构共吸收各类资本是2.1亿元,吸收的存款是2.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是2.2亿元。按照过去的经验,一般一个新设的机构需要3年左右能够盈利,这24家机构在9个月的时间内,有8家机构已经开始盈利了。根据分析,大部分机构在一两年都可以实现盈利。
姜丽明指出,尽管试点已经在全国铺开,但银监会还是要求分批分期有序的推进。在每个省的机构数量上进行合理规划,一般掌握在每省1—2家机构试点。然后根据试点情况,客观评估效果,总结经验,才能逐步推开。(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