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银监会日前成立并表监管跨部门研究小组,并起草了《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共七章84条,分别为总则、并表监管范围、并表监管要素、并表监管方式、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跨境监管和附则。
《指引》指出,并表监管不局限于会计意义上的并表,不只是会计意义上的合并财务报表,而是更广义的监管并表,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定量监管主要是针对银行集团的资本充足状况、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项风险状况进行识别、计量、分析和监测,进而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的评价。定性监管主要是针对银行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目前,随着中国大型银行的深度改革,股权结构日益复杂,大型银行纷纷采取在海外层层设立控股公司,收购兼并海外金融机构,并通过控股公司整合现有的及拟收购的金融机构,形成实质上的银行集团。同时,银行集团所包含的企业不仅有银行,还有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甚至实业投资企业。今后银行集团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业务合作将大大增加,这对于母公司的风险状况造成潜在影响。《指引》指出,银行监管机构在衡量银行集团整体风险状况时应更加重视并表因素,对银行集团真实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并表监管指对一家银行或银行集团所面临的所有风险,无论其机构注册于何地,应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上从银行集团的整体予以综合考虑的一种监管方法。并表监管是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银行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度量和监控银行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指引》所称“银行集团”,是指在中国注册的商业银行及其附属机构;“附属机构”指由银行控制的子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
银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公告称,《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已在银监会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11月16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