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三日电(于晶波 李妍)“目前,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于探索建立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创造农村金融服务的新模式,具有重大意义。”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银监会关于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试点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这样说。
据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已首先在中国的吉林、内蒙古、湖北、四川、甘肃、青海六省(区)进行,并将逐步向全国推广。
本次会议,将首批试点的这六省(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且根据当前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了扩大试点工作必须准确把握的五项原则。
在会上,蒋定之强调,要扩大试点工作,必须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合理确定试点地区,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试点操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
同时,他要求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为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外部环境,还要加强有关新闻宣传工作,强化舆情监督,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悉,针对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温家宝总理曾专门做出过批示。要求银监会系统在扩大试点的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而此次会议的召开,正是银行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