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证所新老国债质押式回购日前成功完成新老交替,老国债回购已于6月12日全部到期,正常清算交割。这意味着历经14年风雨的老国债质押式回购已完成了历史使命和新老交替,即将退出资本市场舞台。同时,也标志着上证所国债回购制度已得到根本完善,债券市场具备了长足发展的基础。
2003年以来,由于国债现券持续下跌以及部分券商违规操作,国债回购风险集中爆发。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和组织下,上证所和中国结算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回购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于2006年5月8日推出新国债质押式回购制度。
新回购制度重点在质押券转移占有、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债券余额查询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对交易进行余额前端控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在兼顾市场效率和习惯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运作。新老回购的最大区别是:新回购按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和标准券核算,并实现了对质押券的转移占有。(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