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多次强调要“推动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完善债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和发行体制”,并确定了发展公司债市场是证监会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据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日前透露,为了贯彻落实今年初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国务院九部委已经共同组成了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小组,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发展债券市场,重点是公司债市场发展。目前九部委工作小组正在就加快、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进行研究。他表示,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对解决中国金融体系不平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据悉,改变阻碍公司债市场发展的多头管理问题,协调各部门关系、改革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的工作也已有了较明确的方案,证监会很可能成为公司债市场的主要管理者。种种迹象表明,发展公司债市场将成为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又一出重头戏。
债券市场,特别是公司债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条“短腿”。据统计,目前我国的企业债规模仅占我国金融市场的4%。2006年我国公司债券规模占GDP的比重仅为1.4%,远低于美国的40%和韩国的17%。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的公司债,绝大多数是所谓的企业债,即大型国企以经审批的投资项目为基础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国务院统一审批发行额度后发行上市的“政府债券”,隐含着政府信用担保,并不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的真正意义的公司债。在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股票市场走牛市值不断翻番的背景下,公司债市场的冷落就更凸显出我国证券市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困境。
其实,我国公司债市场的起步也并不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各地发行了很多企业债包括公司债,但由于整个经济环境、法制环境尚未能配套,产生了很多问题,出现了所谓乱集资、乱拆借的现象,甚至有企业到期无法还本付息,不少债券持有人则要求银行、政府履行无限的担保责任。在政府一系列严厉措施的打压和治理下,企业债从1993年到1997年期间持续萎缩。1998年底,在央行调整政策后,企业债发展重现生机,但主要限于由大型国企发行的、经政府审批、有政府信用的企业债,一般工商法人为发行主体的公司债市场仍然基本阙如。
专业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发展公司债的市场条件和法制环境,都已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可同日而语。屠光绍日前表示,从整体上讲,公司债市场已基本具备启动发展的条件,一方面是因为法制环境、信用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企业债市场制度正在不断配套和完善,另一方面是需求在增加,包括投资人的需求和发行人的需求。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不断壮大的机构投资者对固定收益类产品有着强烈的需求,而一大批企业则迫切需要通过发行公司债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上证所理事长耿亮则表示,正在制订公司债的发行、上市和退市的相关管理办法,希望公司债市场今年内有一个较大的突破。另外,完善公司债发行和上市交易机制的一大技术问题是信用评级。对此,管理部门也已明确表示,要尽快建立公司债的信用评级机制,支持组建市场化的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公司债市场的市场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记者 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