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10点左右,在北京市长安街一家大型商场,记者选购了一瓶215元的护肤品。在收款台交钱时,收银员告诉记者,“三八”妇女节商场搞活动,在化妆品柜台消费满200元可以返20元的礼券。
“北京不是早就明令禁止这种促销方式了吗?”
“您要是觉得不合适,也可以不参加返券。”
“那不返券,还有什么其他的优惠吗?”
“没有!”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表示同意办理赠券卡。
“那请您再给我1块钱押金。”
“押金?”
“对,我们是把赠券返到一张礼品卡里,这张卡需要您先付1块钱押金,退卡的时候再还给您。”
记者从钱包里又拿出了1块钱。
然而,就是这20元的商场赠券,让记者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历经了百般“折腾”。
为了花掉这20元赠券,记者挑选了一双价钱为23元的棉袜。
“您只要这一双吗?200元您凑齐了?”柜台售货员不经意的问话,令人困惑:“什么凑齐200元啊?我是花那20元的赠券。”
柜台售货员驾轻就熟地解释说:“这种赠券是不可以单独使用的,必须在购买商品满200元后才能使用。除去家居服饰、化妆品区外,其他女装、女鞋等区域收券都不受‘满200收20’的限制。”
记者来到了一层女鞋区,挑中了一盒标价43元的鞋油。
然而,在收银台交钱时再次受阻。收银员表示,鞋油之类的小商品不参加此次活动。
如果不花掉这恼人的20元,办卡的钱退不退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记者返回总服务台,不料,在此又赶上了一场“好戏”。
一位顾客表情无奈地说:“赠券用不了了,可不可以直接退掉这张卡,把押金还给我啊?”
工作人员义正词严地表示:“不行,礼品卡只有在清零后才能退。”
顾客的语气有了些火药味:“我实在是没有东西可买了,你们这样做违反规定!”
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回应道:“违反规定?这活动我们都举办两天了,你看有人来管我们吗?现在是金融危机,国家都提倡促进内需,我们这样做完全是配合国家政策,你多消费也是为国家作贡献啊。”
面对这样的解释,顾客哑口无言……
记者手记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已经实施半年多了,其中明确规定:北京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禁止举办购物返券促销活动。在有关部门的明令禁止之下,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商场“返券”生意重整旗鼓,甚至打起了“促进内需”的这面大旗,这一情况应当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