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首次表态肯定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做法,为此前一度火热的消费券作用之争定调。人们由此也产生更多期待:发放消费券能否上升为“国家计划”?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明确表示:“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特殊的办法,我认为是一项比较可行的选择。我们一些城市,比如成都、杭州发放了一些消费券,据我了解已经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对拉动消费起到了推进作用。”
姜增伟的表态代表了商务部的态度。人们普遍认为,作为主管商业流通的中央部委,商务部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决策层的态度。在笔者看来,姜增伟的这番话,至少传递出三大积极信号:一是肯定了地方政府的试点行为;二是肯定了发放消费券对拉动消费的推动作用;三是表明决策层在这一问题上已逐渐形成共识。
事实上,地方政府的实践已充分表明,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重要选择。以杭州为例,据统计,消费券对商贸行业拉动效应为2.06倍。而成都向37.91万人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
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消费券该不该发,而是该怎么发。如果决策层已经形成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的共识,那么,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则应加紧筹划更大规模的消费券发放计划。
有关专家指出,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时间不等人,我们迫切需要一个发放消费券的“国家计划”。如果全国范围内由于经济发展程度所限不能按一个标准发放消费券,那么,至少也该拿出一个国家层面的对地方有约束力的“消费券发放指导计划”,防止一些地方任意压缩消费券的金额和发放范围,让老百姓心里有个底。
关于消费券的发放范围,笔者认为,最理想的方式是人人有份,如果一时难以实现,至少也应该扩大范围。因为人人有份扩大规模,对刺激消费的力度更大,同时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且消费券只有附带尽可能少的对象限制,让不同阶层的民众都能在市场中自由选择,才能确保不扭曲正常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至于怎么补贴低收入群体,那是另一回事,不能跟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混为一谈。
当然,发放消费券还应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花钱。而这,则是另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钟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