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三大猫腻:赚完钱人就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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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购物三大猫腻:赚完钱人就闪
2009年02月12日 18:53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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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注册,却在福建办公;说是镶钻手机,却是山寨机……电视购物的种种弊端频繁被曝光。数据显示,电视购物产业2007年已突破100亿元,但其中假冒伪劣产品却占据了相当的份额。

  猫腻1

  借贸易公司之名注册

  “50万元的注册资金,七八名客服人员,一款产品,10万元的现金流就

  能组成一个电视直销公司。”一曾在电视购物行业工作过十余年的业内人士介绍,电视购物行业的门槛相当低,虽然曾经有过“从事电视购物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规定,但由于电视直销企业在工商注册中都打着“贸易公司”、“商贸公司”的旗号,各地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年销售额上亿的企业,注册资金也就只有50万元。可见这一行暴利惊人。”

  “由于对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监管相对宽松,2000年开始,以海外贸易公司分公司形式存在的电视购物公司多如牛毛。”业内人士表示,对外宣称的贸易公司其实就是以电视广告作为主要宣传渠道,代理保健品、化妆品的销售。

  猫腻2

  注册地最爱选在上海

  虽然无法统计目前打着贸易公司幌子在上海注册的电视直销企业有多少家,但有权威人士指出,由于上海企业存在先天以来的“良好诚信”,在上海注册的该类企业数量预计占同类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由于电视直销引发的投诉达4000多件,主要涉及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销售管理问题多、售后服务难以保障、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在上海注册公司,容易取得消费者信任。此外,上海在交通、物流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百货类产品厂家大多集中在长三角地区,以上海为据点辐射全国,成本最合理。”

  据一位电视购物回访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市面上电视购物产品的生产地60%来自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剩下的则是广东佛山、东莞和福建等地。“作为中间区域,上海是最好的选择。”

  猫腻3

  品牌买断,捞一把就溜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视购物产品大多是品牌买断,商场里基本不铺货,消费者购买时无法进行价格比对。电视购物商品一旦促销成功,年利润高达上千万元,因为这些商品的售价往往都是成本的十几倍。

  “通常注册一家公司只能有一款热销产品,为了不留下任何负面影响,产品售完后就必须马上注销企业。”行业人士透露,一般电视购物从业人员都有两张以上名片,有两个以上不同身份,“他们一边是亚洲某购物公司的总裁,另一边则是上海某网站的CEO,实际上是两套体系,一班人马。”

  一位已“隐退”的电视购物行业领军级人物对该行业的总结是:行业混乱,从业者无品牌意识,过分注重眼前利益,甚至迷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捞一把就溜”的战术。 (黄清燕)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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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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