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燃油附加费停收 已出票国内游不退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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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公司:燃油附加费停收 已出票国内游不退款
2009年01月16日 12:24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自1月1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昨日,记者通过北京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对于游客预订的春节国内游线路,没有出票的将退还涉及航线的全部燃油附加费,已经出票的则不退款。

  中青旅国内旅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旅行社方面与航空公司预订机票一般都需要提前很长时间,因此燃油税成本已经替游客垫付,如果目前票已售出,将无法退还燃油附加费。随后记者致电多家旅行社,均得到同样答复。业内人士建议,已经预订行程的游客,应联系旅行社咨询退款事宜。

  燃油附加费的暂停收取,对于游客的出游意愿也有不小的刺激。记者登录“去哪儿”旅游搜索引擎发现,目前部分中短途航线价格已经降到2折以下。例如北京—西安航线,春节期间最低票价为160元,停收燃油费后,加上50元的机场建设费,价格总计210元。(记者杨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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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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