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联合主办的“促进卡拉OK版权保护工作会议”在穗召开,宣告广东省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工作全面展开。然而,正当外界普遍认为两年来悬而未决的KTV收费工作在穗取得决定性进展时,昨日此事波澜再起,40余家KTV业者在江湾大酒店召开内部会议,宣布取消与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之前签订的委托协议,将自行组织代表人,发起新一轮“团购”磋商。围绕卡拉OK收费的多方利益博弈,态势显得越来越复杂。
“团购价”打对折仍嫌太贵
昨天参加“内部会议”的KTV有40余家,其中包括星光、必爱歌、堂会、国会、TOP等多家知名企业。与会者讨论的核心问题,依旧围绕着卡拉OK版权费征收主体合法性、收费标准等老话题。
据透露,代表广州KTV经营者利益的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此前曾在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协商,最后将10元/天·包房的收费价格,“杀”到4元/天·包房,据说这个价格与全国各地KTV业者协商后的版权费“团购价”标准持平。
昨日,会议组织者起草了一份“会议声明”,其中第一条就是取消与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签订的有关卡拉OK经营的委托,然后,从参加会议的企业中选出代表人,并聘请中介机构,与天合公司进行新一轮“团购”的集体谈判。截至记者发稿时,会议组织方宣布有40多家企业在“声明”上签字。
谈到和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脱离”的原因,丽影盛会负责人关耀文表示,一方面是因为不了解协会和音集协谈判过程,对于协会未充分征求K厅经营者意见抱有微词,“我们是委托你谈判,而不是委托作决定”。而更主要的原因是,即便是4元/天·包房已经低于公布的收费标准的半价,依然让经营者感到“吃不消”。必爱歌等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现行方案,一家中等规模、拥有数十间包房的KTV,一年为版权费就要花20-30万元,在大环境衰退的状况下,这个价格“杀伤力太大”。
至于究竟按什么标准收费,与会企业莫衷一是,他们提出了按营业面积、包房数量、精确点歌次数等多种收费方式,但在会议结束时仍未能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对于理想中的收费价格,有人士提到香港加州红25家连锁店“团购总价”为一年50万港币,平均每家分店2万港币一年,“如果是这个价格,我们肯定争着给钱了。”
全市KTV或“集体涨价”
“在外人看来,很多人以为KTV是暴利行业,其实大家不知道,这个行业已经是薄利经营了。”一些企业代表纷纷大吐苦水,称即使是像去年KTV经营状况较好的年份,在春节、国庆等“黄金时段”,开房率也仅有6-7成,而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效益普遍缩水,普遍跌幅在30%左右。好一点的K厅在顶峰时期的开房率也仅为一半,有些K厅惨淡到只有1/3的包房被使用,大部分包房处于闲置状态。
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卡拉OK版权费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KTV商家会否涨价的问题。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吕文举曾表示,根据他们对北京、上海等城市试点单位的观察,还没有涨价趋势出现。他认为,目前娱乐业竞争激烈,消费者选择面大,如果商家选择涨价,只能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上交的版权费用是完全可以通过开源节流消化掉的。
不过,广州的经营业者对这种说法则明显不予认同。相当多的经营者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版权费用肯定要计入经营成本,按照现行收费方案,必然会涨价,甚至可能导致全行业的集体涨价。
昨天参与会议的,还有来自广信、法制盛邦等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这些法律界人士表示,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的结果,作为私权交易,是可以讨价还价的。KTV业者“团购”谈判,属于正常行为。(记者/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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