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正式实施
2008年09月30日 04:3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以后给宝宝买衣服,服装上如果没有标注“不可干洗”的字样或标志,购买时就得小心了———因为这种衣服可能就是不达标的服装。10月1日起,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正式实施,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规定。
由于婴儿皮肤比较娇嫩,标准还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
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该标准还要求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金属附件不得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厘米等技术要求。
《标准》还特别强调:婴幼儿服装必须在产品标志上注明“不可干洗”。据了解,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对婴幼儿皮肤产生刺激的物质。
《潇湘晨报》供稿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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