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9日,安徽淮北市新华书店内销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单行本。据悉,酝酿了14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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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9日,安徽淮北市新华书店内销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单行本。据悉,酝酿了14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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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反垄断法开始实施。13年磨一剑,人们有理由对反垄断法寄予厚望:自然垄断的电力、电信等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能否绝迹,外资“斩首式”并购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能否遏制,一纸公文限制人们选择权的事情能否不再发生……虽然实施在即,但一些专家认为:这部法律或许并不像人们预期的那样。
40余个配套规则无一出台
最近,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黄勇教授一直在忙于各个反垄断法研讨会。然而,与学界的“热”不同,业界对于这部法律的实施却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反应。
“原先在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说,“仅有一个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征求意见稿。反垄断法实施在即,如何实施?”
另外,垄断行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往往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主要表现形式。吴宏伟认为,至今进程滞缓容易让大众误解。
仅有8章57条的反垄断法,被认为极具原则性,诸多方面需要细化,甚至包括每一个概念。
“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有着几十万字的法律文件,有着无数个案例和指南,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依据。”黄勇说,“专业性和复杂性还将为执法机构带来巨大挑战。”
在他看来,几乎所有的涉嫌违法的限制竞争行为都不能简单地对号入座,每个案例因其产品、行业、服务的不同,都有其特殊性,不仅需要制定大量的条例、部门规章和反垄断指南,执法机构也要有收集数据和了解市场的过程,这都需要很专业的人士来完成。
跨国公司紧张,国有大企业漠然
反垄断法实施影响最大的将是谁?有人说是跨国公司,有人说是国有垄断大企业,有人说是政府。
记者从几位专家处了解到,咨询最多、对这部法律从制定到实施始终在关注的更多是跨国公司,几乎没有一家国有企业前来咨询。
在中国无菌纸包装市场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利乐,被认为遭到反垄断诉讼的可能性很大。利乐从1979年进入中国,到2003年其市场份额已经占到80%以上,屡屡被质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搭售等行为。
今年6月,利乐在给中国客户的信中表示,“尽管有关反垄断法的一些具体执行细节尚未公布,但过去几个月来,我们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现行的业务政策、经营行为和合同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表示,“将确保利乐的经营活动符合反垄断法的要求。”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该法制定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在电力电信、铁路、航空等领域,不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发生,漫游费、火车票退票费、高速公路收费、银行通存通兑费、跨行取款费等费用屡遭质疑,为何国有企业反应淡然?反垄断法对国内企业并购重组和产业政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一家国有企业副总的观点很有代表性:“美国石油石化也就几家,反垄断法反的是垄断行为,不是规模,它的实施对于国有企业是有利的。”
对此,一直对“电力电信石油石化没有一家垄断”持批判观点的黄勇认为,“这些都是国家实行准入管制的行业,并且实行非由企业自主定价的价格管制,没有经过充分竞争,怎能称不是垄断呢?”
如果有达成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样受规制。黄勇说,但是对于价格受管制的企业,价格方面若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应该由价格法管,除此之外,反垄断法可以管。
“反垄断法是市场化进程中一部里程碑式的法律,尽管它的规定还很原则,也缺乏可操作性,但它向人们彰显了一种趋势:任何企业都要有公平竞争的意识。”黄勇说,预计今后会有很多主体向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挑战。
诉讼浪潮势不可挡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对于涉嫌垄断行为,利益相关主体除了向执法机构举报外,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黄勇说,“很多企业问怎么办?反垄断诉讼挡都挡不住,只能应对。这对司法机关而言也将是全新的挑战。”
据悉,在国外,反垄断诉讼以及执法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认定都是很谨慎的,其中涉及到大量的技术性的数据分析和经济分析报告,而且不管是行政提起的调查还是司法诉讼,都要经过漫长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得出慎重的结论。
据了解,国外没有消费者提起反垄断诉讼,案件要么是行政机关提起,要么是竞争对手提起,因为这类诉讼非普通人能耗得起。
业内人士分析,微软、英特尔、利乐都有很大可能成为“第一被告”。
目前,很多企业盯上了微软。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表示,由互联网实验室牵头、联合各领域数十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项目组完成的《中国高科技领域垄断状况调查报告》即将推出,并希望通过与国内厂商的联合诉讼为反垄断法启蒙。
专业人士分析说,反垄断案的背后实质都是跨国公司与竞争对手在各个国家、各个市场展开的较量。
面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国内垄断企业也将难以幸免。专家分析,“虽然法院是否受理还需要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但毕竟将给企业带来压力,并让企业重新认识竞争秩序。”
在国外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实施之后到底效果如何?黄勇说:“这部法律在中国现阶段还起不到‘经济宪法’的作用。反垄断法的实施有赖于与市场经济的互动,市场越成熟,反垄断法作用越大。(作者: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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