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进6700元只认5700元 储户告银行达成庭外和解
明明往自动存款机中存入了6700元,存款机却“吐”出一张空白金额的单据,最后银行清点只认账“存入5700元”。为讨回“消失”的1000元,王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归还其存款1000元并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记者昨天获悉,银行方面已经与王先生达成庭外和解,王先生向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吐”出的单据是空白金额
2007年11月25日上午9点左右,王先生在某银行的自动存款机上存钱,但放入百元纸钞后,ATM机并没有按照常规显示操作程序,而是打印出一张空白金额的单据,紧接着,他的银行卡被退出,存款机显示出现故障。
王先生立即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打开ATM机检查,但银行工作人员称只能次日开机清点,并要求王先生填写一张申报单,银行会将清点情况告知他,并承诺处理上没有问题。于是王先生填写了申报单,并写明存入金额为6700元。
第二天,银行来电表示机器内清点的金额只有5500元,王先生立即表示异议,过了一会儿,银行又来电,称找到两张100元票面的钱款,银行会将5700元汇入王先生帐户内。王先生要求查看银行清点录像,但遭到拒绝。由于多次协商无果,王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银行:ATM机没问题但愿和解
银行方面辩称,事发当天有两笔“存款异常交易”,一笔400元已经被其他顾客确认,而另一笔5700元就是王先生所存入的金额,同样都是顾客投入钞票后机器验钞发生卡钞故障,银行为此提供了ATM机设备公司的《分析报告》。
报告中称,“这个清机周期只有两笔异常交易可能引起长款……机器在这笔卡钞回收之后可以正常运行,客户能进行存款、取款,说明机器通道中不存在残留的纸币……剩余的5700元长款应该属于流水号XXX存款客户。”
银行同时还提供了王先生当日在 ATM机上存款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王先生直接将一叠人民币放入了进钞口,没有进行清点。王先生表示,当时没有在ATM机前清点金额是因为自己在家时已经清点过。而当法院询问银行能否提供王先生当日提交给银行的无交易金额单据凭证复印件时,银行表示,根据清机结果他们已经确认了客户的实际存款金额,故入账后便粉碎了客户留下的资料。
记者昨天获悉,由于银行主动与王先生协商,达成了庭外和解,王先生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口头裁定予以准许。(记者 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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