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据悉,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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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据悉,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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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自去年2月份启动以来,已在15个省份展开,但推向全国的时间表尚不明确。
“没有明确时间表”
昨日,中国音像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版权收费工作启动至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要推向全国还没有明确时间表,因为“其中的问题太复杂,亟待各方面通力合作解决,现在我们也在尽最大努力来推进该工作”。
该负责人认为这些问题中最突出的是,“如何统一人们对于卡拉OK版权收费的认识,转变大家的观念”。
该负责人说,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对侵权的卡拉OK店家实施法律手段,以维护权利人的利益。
新华社的报道称,自2007年2月13日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云南昆明首批12家KTV企业签约交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先后在陕西、山东、北京、广东、江苏、福建、辽宁、浙江、重庆、四川、湖南、安徽、江西、新疆、云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展开,并逐步向全国铺开。
目前已有部分卡拉OK企业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不断有经营者咨询签约事宜。
对于在上述15个省份的收费标准,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主要是按照2006年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来制定。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陈玉鹏此间表示,目前每个卡拉OK包房每天12元是上限,将根据不同地区的承受能力适当调整。
据统计,目前内地有5万至10万家卡拉OK经营场所,每家平均10个包房,年营业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利益方的协调
“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是存在多年的问题,相当复杂”,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有关部门之间的意见不统一导致收费标准问题长期以来未能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为卡拉OK商留下可乘之机,而卡拉OK商本身的现实生存状况比较复杂,他们对于收费标准意见也很多。
有专家认为,现实中的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实际上有来自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两种办法,“这两种办法相互打架现象严重,在计算过程中也有很多问题,这为实际操作带来很多困扰”。
由此,该专家认为,要把版权收费工作推向全国,亟待有关利益部门协调一致,同时要加强对卡拉OK商的规范管理,统一各方面的认识,而“完成该工作需要时间”。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仍有部分卡拉OK经营者借故不交费或拖延交费,非法使用侵权盗版曲库的现象也很普遍。
对此,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吕文举指出,为确保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速推进“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的建设,两个协会正以文化部确定的“七省一区”试点地区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维权活动。(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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